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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与什么制度互为表里(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影响)

分封制与什么制度互为表里

分封制与宗法制互为表里。

拓展知识:

周武王灭商后,西周统治者为巩固统治,建立稳定的政治制度,建立或完善了四大制度:宗法制、分封制、礼乐制、井田制。

一、宗法制

宗法制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是基于父系血缘的亲疏来分配国家权力、维系政治等级、建立贵族世袭统治的制度。通俗一点讲,就是王公贵族按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分配土地和人民,以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机构合二为一,在大家族层面为宗法制,在国家层面为分封制。

宗法制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

二、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大规模将土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建立诸侯国,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王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也有封建王朝也分封的事例,但性质已完全不同。

宗法制和分封制是互为表里的政治制度,宗法制是通过血缘宗族关系来分配政治权力。自周公制礼,嫡长制继承制成为宗法制的最大特点,按照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样的宗法等级。因而,宗法制是维系分封制的血缘纽带,更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为天下的大宗。天子嫡长子将继承天子位置,其余儿子无论嫡庶则被分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嫡长子将继承王位,其它儿子则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因此,贵族的嫡长子总是不同等级的大宗(宗子)。大宗不仅享有对宗族成员的统治权,而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权。

分封制和宗法制分别瓦解于什么朝代或时间段? 只要具体的时间!!

1、分封制:从春秋战国时开始,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分封制开始瓦解;直至秦始皇统一中国建立秦朝,普遍推行郡县制,便完全废除了分封制。

2、宗法制:分为奴隶宗法制和封建宗法制。

奴隶宗法制瓦解于秦朝的建立,后演变为封建宗法制,成为封建统治的支柱。封建宗法制瓦解于清朝的灭亡。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扩展资料:

宗法制的目的在于保持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特权、爵位和财产权不致分散或受到削弱,同时也有利于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秩序,加强对奴隶和平民的统治。宗法制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核心是嫡长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法定的王位继承人。

中国夏朝时就已确立王位世袭制,但也有"父死子继"和"兄终弟及"的区别。商朝末年才完全确立了嫡长继承制。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的嫡长继承制,从而进一步完备了宗法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分封制

百度百科-宗法制度

分封制宗法制和礼乐制的关系

分封制、宗法制和礼乐制的关系是:三者是西周的基本政治制度,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维护了西周政局的稳定。分封制是宗法制和礼乐制的根本和基础,礼乐制是维护宗法制和分封制的思想和规定。

1、分封制:古代中国的“天子”将土地分给王室子弟,功臣或古代帝王的后裔,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等。

2、宗法制: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3、礼乐制:周朝通过礼乐制度来规范贵族的身份地位,要求贵族在衣、食、住、行等方面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贵贱长幼之间要有明显的差别。它既是典章制度的总汇,又是人们各种行为的准则。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影响

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体现。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互为表里,相互依存。下面整理了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影响,供大家参考。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分封制是西周分封诸侯的制度,宗法制是与分封制密切相关的政治制度,分封制与宗法制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宗法制是分封制实行的基础,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具体体现。

宗法制是西周统治者创立的利用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维护政治关系的上下尊卑贵贱秩序的社会政治制度,是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基础,是调整统治阶级内部权力、财产继承与分配秩序的原则。

互为表里,相互依存,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影响

分封制通过分封扩大了周朝的疆域。分封制后来影响到了中国古代的地名简称。如山东称“鲁、山西称“晋”等。宗法制稳定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统治秩序。宗法制实际上是以种群为区分的缺乏自我存在意识的团体,这是一种原始的组织结构,但就是这种原始的结构至今还影响着现代中国包括社会、政治、文化等诸多层面,如果将这些碎片拼凑起来,就不难发现诸多所谓“中国特色”现象的精神根源。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区别是什么

分封制巩固和扩大了西周的疆域,传播中原地区先进的文化,带动了边远地区的进步。宗法制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保证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两者是西周政治制度的两大支柱,互为表里。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基础上的,宗法制在政治制度上的表现就是分封制,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推行和稳定实施。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到各地去做诸侯。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区别

1.目的不同

分封制是为了巩固周王室的统治。宗法制是为了巩固分封形成的统治秩序;最终以保证王权的稳定。

2.特点不同

分封制:①周王高高在上,邦国臣属于周王,进而分封属下,构成等级秩序。②邦国有同姓、异性之分。③周王与封国通过一系列权利义务关系联系在一起。

宗法制: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确立起严格的大宗小宗体系,两者既是家族等级之分,又是政治隶属关系。

西周分封制的影响

1.积极影响:

(1)分封制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

(2)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

2.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关系

宗法制和分封制的关系:

互为表里,相互联系,成为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加强奴隶主贵族世袭统治的工具。层层的分封,形成森严的等级,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宗法关系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把“国”和“家”密切地结合在一起。

一、分封制: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

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王朝。此后历代王朝也还有分封的事例,但性质不完全相同。

特点:

1、诸侯国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土地管理权、行政权和军权,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2、分封对象多元化,同姓亲族是主体。

3、分布区域主要在黄河中下游,同姓亲族分布在战略要地和富庶地区。

作用: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数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等。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 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 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分封制,宗法制的具体内容,二者之间的关系.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分封制是权力的分配,宗法制是分配的制度,两者互为表里,宗法制是分封制的核心,分封制是宗法制的表现. 

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

1.二者是互为表里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

2.分封制是宗法制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

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最大特点是嫡长子继承制;大宗和小宗有相对独立性;血缘关系和政治关系结合(大宗和小宗是相对而言,小宗必须服从大宗,在亲缘上是兄弟关系,在政治上又是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由血缘关系的亲疏,形成森严的“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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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区别是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

区别:分封制是古代帝王分封诸侯的制度.周灭商以后,曾分封同姓和功臣为诸侯,以为蕃屏.诸侯的君位世袭,在其封国内享有统治权,但对周天子有定期朝贡和提供军赋、力役等义务.

宗法制是按照血统关系远近以区别亲疏的制度.在宗法制度下,从始祖的嫡长子开始传宗继统,并且世代均由嫡长子承继.这个系统称为大宗,嫡长子称为宗子,又称宗主,为族人共尊.和大宗相对应的是小宗.小宗都是庶子.在一般情况下,周天子都是以嫡长子继统,众庶子封为诸侯,在诸侯国内部也以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联系:它们都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二者互为表里.分封制以宗法制为基础,按宗法制的嫡长子继承,庶子分封的原则进行.宗法制则为分封制的实行提供了分封的原则和方法,保证了分封制的顺利实施和国家的稳定~

分封制与什么制度互为表里(宗法制与分封制的关系和影响)

今天关于“分封制与宗法制”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分封制与宗法制”,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