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大家对襄阳留学申请机构排名问题集合的关注和提问。我会以全面和系统的方式回答每个问题,并为大家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思路。
国内大专排名前十位的院校
2022年最新发布的中国高职专科院校排名中,排名前十的最好大专院校分别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淄博职业学院、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排名 院校名称 星级 地区 类型
1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综合类?
2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3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综合类
4 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5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5★+ 北京 理工类
6 淄博职业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7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综合类
8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9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理工类
10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重庆 理工类
11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5★+ 陕西 农林类
12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5★+ 浙江 财经类
13 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陕西 理工类
14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南 理工类
15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综合类
16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5★ 重庆 理工类
17 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 5★ 河北 理工类
18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四川 理工类
19 威海职业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20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5★ 四川 综合类
21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5★ 安徽 理工类
22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北 理工类
23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综合类
24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理工类
25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5★ 辽宁 理工类
26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北京 理工类
27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5★ 江苏 农林类
28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新疆 农林类
29 天津职业大学 5★ 天津 理工类
30 滨州职业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31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5★ 安徽 理工类
3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 5★ 广西 综合类
33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5★ 四川 理工类
34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农林类
35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36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南 理工类
37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综合类
38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39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40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5★ 广西 综合类
41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理工类
42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5★ 广东 理工类
43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四川 理工类
44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45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5★ 福建 理工类
46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理工类
47 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理工类
48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5★ 甘肃 综合类
49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5★ 云南 理工类
5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5★ 重庆 综合类
51 烟台职业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52 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53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5★ 北京 财经类
54 邢台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北 理工类
55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财经类
56 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财经类
57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58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5★ 甘肃 理工类
59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综合类
60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61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5★ 辽宁 综合类
62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5★ 吉林 综合类
63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重庆 理工类
64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财经类
65 九江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西 综合类
66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5★ 贵州 综合类
67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 5★ 浙江 财经类
68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5★ 江西 财经类
69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70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5★- 黑龙江 理工类
71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综合类
72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理工类
73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西 理工类
74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5★- 安徽 理工类
75 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理工类
76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5★- 湖南 综合类
77 东营职业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78 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5★- 北京 理工类
79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陕西 理工类
80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理工类
81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5★- 山西 财经类
82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5★- 重庆 综合类
83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理工类
84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5★- 黑龙江 农林类
85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5★- 福建 理工类
86 南京科技职业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87 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5★- 河南 农林类
88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5★- 黑龙江 综合类
89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北 理工类
90 湖北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北 理工类
91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5★- 吉林 理工类
92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理工类
93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5★- 内蒙古 理工类
94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理工类
95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96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5★- 河南 财经类
97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北 理工类
98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北 理工类
99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南 综合类
100 潍坊职业学院 5★- 山东 综合类
101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102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5★- 北京 农林类
103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5★- 湖北 理工类
104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财经类
105 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5★- 上海 艺体类
106 山东职业学院 5★- 山东 理工类
107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108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云南 理工类
109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北 理工类
110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5★- 内蒙古 理工类
111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北 理工类
112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北 理工类
113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5★- 江西 理工类
114 山东科技职业学院 5★- 山东 理工类
115 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5★- 辽宁 理工类
116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5★- 广西 理工类
117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理工类
118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5★- 浙江 财经类
119 沈阳职业技术学院 5★- 辽宁 综合类
120 湖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南 理工类
121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5★- 海南 综合类
122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5★- 陕西 理工类
123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124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贵州 理工类
125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5★- 江苏 理工类
126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5★- 山东 财经类
127 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财经类
128 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5★- 湖南 综合类
129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5★- 江苏 艺体类
130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5★- 湖北 综合类
13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理工类
132 扬州市职业大学 5★- 江苏 理工类
133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综合类
134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5★- 广东 综合类
135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5★- 海南 财经类
136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北 理工类
137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5★- 河南 师范类
138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5★- 宁夏 综合类
139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南 理工类
14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4★ 福建 农林类
141 苏州市职业大学 4★ 江苏 理工类
142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 理工类
143 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 河北 理工类
144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 天津 医药类
145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 河南 医药类
146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 财经类
147 鄂州职业大学 4★ 湖北 理工类
148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北 理工类
149 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4★ 安徽 理工类
150 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 河南 医药类
151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4★ 上海 理工类
152 保定职业技术学院 4★ 河北 综合类
153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南 综合类
154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 理工类
155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 4★ 广东 综合类
156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4★ 辽宁 农林类
157 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南 农林类
158 黑龙江职业学院 4★ 黑龙江 综合类
159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4★ 黑龙江 农林类
160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 理工类
161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 青海 理工类
162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理工类
163 济南职业学院 4★ 山东 综合类
164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4★ 内蒙古 理工类
165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4★ 广东 理工类
166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 陕西 理工类
167 常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 理工类
168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 天津 理工类
169 大庆职业学院 4★ 黑龙江 综合类
170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4★ 安徽 财经类
171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南 理工类
172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北 理工类
173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4★ 浙江 综合类
174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4★ 广东 理工类
175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4★ 浙江 综合类
176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4★ 内蒙古 师范类
177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4★ 新疆 理工类
178 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 4★ 江西 财经类
179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4★ 浙江 理工类
180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4★ 河北 理工类
181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4★ 北京 综合类
182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4★ 四川 综合类
183 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西 理工类
184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4★ 广东 理工类
185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4★ 湖南 综合类
186 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4★ 浙江 综合类
187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4★ 江苏 农林类
188 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 4★ 江西 财经类
189 天津交通职业学院 4★ 天津 综合类
190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4★ 广西 农林类
191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4★ 河北 综合类
192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4★ 河南 理工类
193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 福建 理工类
194 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4★ 山东 医药类
195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4★ 四川 理工类
196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4★ 山东 综合类
197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4★ 山西 理工类
198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4★ 山东 理工类
199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4★ 新疆 综合类
200 山东旅游职业学院 4★ 山东 综合类
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秘与公文处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信息综合、政务和信息公开、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政务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信访动态,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信访事项;协调维稳、应急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的市级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备案工作;承担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事项的立项审核、清理、监督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业务工作;承担局门户网站管理更新、网上回复及对局属单位网站的指导监督工作。
(三)规划财务和社保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以及市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审核申报和资金支付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国内援助资金及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信息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管;承担市区企业申报的《企业年金方案》审核备案工作;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金管理和财务内部审计工作;拟定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核定、稽核的运行规则和实施办法;组织拟定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核定、稽核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区各社会保险办事处在社会保险扩面、核定、稽核工作中与相关业务部门和其他社保经办机构之间的综合协调工作;牵头组织市区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核定、稽核业务培训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及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建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管理和服务并负责派遣工作;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积极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承办外国人来樊就业行政许可审核和港澳台人员在樊就业行政许可;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协助市委组织部拟订部分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的具体办法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组织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督促检查相关单位责任履行和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农民工进城落户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统筹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人才中介、职业中介机构行政许可,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并加强监督检查。承办市属企业和中央、省驻樊单位人员流动手续接转工作;负责“两新”组织人员的信息统计工作;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组织实施;参与市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文艺体育单位特招和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负责政策性安置进入企业人员工作;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按分工审核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负责人工资收入;负责劳动标准和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落实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拟订国家和省有关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维稳、应急工作;承担市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办公室、市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六)军转干部安置科(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和中央、省直在樊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和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拟订全市军转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军队转业干部上岗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中央关于企业军转干部相关政策的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和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管理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资格审核、年审和《职业资格证书》验印工作;负责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预备制度;承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行政许可,负责技工学校、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申报工作;指导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岗位考试考核(鉴定)评审工作;负责全市技工院校新生录取工作,指导全市技工院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指导企业开展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工作,指导行业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负责全市相关职业培训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核备案;承担有关外国企业驻樊代表机构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的资格审核和监督;承担市技校招生办公室、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人才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市政府津贴、省政府津贴、国务院津贴人员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海外留学人员来樊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的申报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留学生创业园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信息统计工作,指导二次人才开发,充分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
(九)专业技术职称科。
拟订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和职称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指导实施全市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负责组织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负责各类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申报和专业职务证书办证发放工作;负责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委员会和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承担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事业单位管理科。
承担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岗位设置方案审核备案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的流动和年度考核备案及有关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官队伍建设,指导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承办市事业单位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公务员管理科。
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工作人员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审核申报工作;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确责、履责、问责”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通用能力席位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类、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调任转任、职位聘任等工作;负责行政机关、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机构非领导职务职数设置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依法办理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任免议案和市政府批准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手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调配工作;制定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教育、能力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市行政学院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拟订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并指导实施;承办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审查备案工作;完善公务员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市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上报国家表彰奖励和省市政府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指导协调市直部门全市综合表彰奖励活动。承办省公务员局委托交办的相关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标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津补贴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政策的检查落实,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退职的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和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养老保险科。
负责管理全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预测预警制度;按相关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完善企业职工退休具体办法,办理市区参保单位职工退休审批,负责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审批;按相关政策拟订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具体办法和给付标准;承担对市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和支付工作监督检查的职责;办理全市非因工病、残职工提前退休审核申报手续;办理中央、省属在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相关人员的养老保险审批手续。办理各类参加养老保险企业特殊工种的复核、认定工作;负责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和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十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
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拟订市区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工业企业补充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区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资格审核、审批与年审;拟订工伤医疗、生育产假期间的津贴标准;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组织因工负伤、因病非因工伤残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工残人员生活护理等级、配置辅助器具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停工期间治疗与康复和疾病与工伤关联的确认;拟订全市工伤康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工伤职工康复治疗方案的审核,组织工伤康复价值评定,安排职工进行工伤康复;承担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农村社会保险科。
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规划、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市辖各县(市)区农村社会保险业务操作规程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全市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对市辖各县(市)区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征用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指导全市农村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六)调解仲裁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规划全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体系,推进仲裁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专、兼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年度培训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劳动人事争议预防机制,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鉴证服务;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协调处理市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劳动保障监察科。
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实施市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负责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负责检查处理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工作。
(十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承办本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争先创优工作;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工作,办事机构设在人事科。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襄阳本科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
每月500租房补贴,最多发放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境外院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以内首次在襄创办企业、在襄企业就业,并在外租房(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一年一发放,最多发放3年。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三分之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不能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重复享受。
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申请。凡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社部门申请。其中,纳税用人单位向注册纳税地同级人社部门申请,中央省属驻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县级及以下所属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由用人单位统一向本地人社部门申请;
2、审核。人单位按季上报材料,各级人社部门同步审核,上报审核时间为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
3、公示。在上报的同时,用人单位将申领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毕业院校、引进时间、申领标准等,在本单位及所在车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及时上报审核单位;
4、发放。于市人社局审核的生活补助,由市财政局按照市人社局审核结果将补助资金拨付至市人社局专门账户,再由市人社局直接按季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账号在站博后生活补助发放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就业补助资金的支付,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今天关于“襄阳留学申请机构排名”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