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将为大家讲解河东区出国留学生培训中心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2016天津蓝印户口可以办理护照与身份证吗?
可以办理身份证,但是不可以办护照,蓝印户口相当于“临时户口” ,应该回户籍所在地办护照。你的户籍还在老家。请回老家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护照。带着身份证,和老家的户口本,还有钱。连上照相,大概二百多的样子就够了~
护照办理条件
1.凡是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除法定不准出境的通报备案人员外,均可申领因私普通护照。(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
2.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外地户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
3.在天津市暂住的外地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
4.全国各地在天津暂住6个月(含)以上的60周岁(含)以上老人。(申请人必须亲自办理)
办理材料
1.公民因私出国(境)办理护照材料
(1)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交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复印户口簿时,应同时复印户口簿的第一页和申请人本人的资料页)。遇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上项目,如姓名、出生日期等不一致,应先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系集体户口的,应提交集体户口卡。
(2)军队离退休人员户口已转入地方的,提交户口卡和居民身份证。
(3)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外地进津、市内迁移),应先将户口落入所在地派出所后再申请办理出国出境手续。注:复印户口簿,应同时复印第一页和申请人本人的资料页。
(4)有效的身份证,且身份证上的项目与户口本的一致;如出现不一致,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予以更正。
(5)户口本各页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公章,户籍信息变更的要加盖户籍民警的印章。
(6)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字迹要清楚工整。
(7)提交档案保管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的意见。
2.申请出国留学护照材料
(1)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各类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出国自费留学,须提交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天津市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填写完整的《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军队系统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交全军出国留学办公室出具的同意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证明,免交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自费留学资格审核证明"。
3.申请出国工作、就业的材料
分以下三种:
(1)个人自己联系出国就业的,只须交验户口簿、身份证。
(2)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的说明。
(3)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4.申请出国旅游的材料
(1)个人出国旅游的,须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即可。
(2)参加旅游团队出国旅游,须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全额旅游费用的发票(须加盖"此发票不予报销"章)和组团证明。
5.申请出国从事其他非公务活动的材料
(1)应提交交验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的,须提交天津市文化局出具的同意证明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出国进行体育交流的,须提交天津市体育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出国进行校际交流的,须提交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同意证明。
出国参加学术交流的,须提交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办理流程
1.公民办理申请因私出国护照程序
(1)领表:本人持身份证到我处一楼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表盖章:填表后由申请人的存档单位出具单位意见。
(3)照相。
(4)提交申请:本人持申请材料到我处二楼出国(境)受理台提交出国申请。
(5)照片采集后,申请人应持贴有条形码照片和出国申请材料到二楼接待厅"受理"台提交材料并回答相应的询问。
(6)本人持身份证、取证单到我处二楼发证台取证,并交纳护照工本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天津护照办理时限:受理交费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天津护照办理费用:200元。
天津护照有效期: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为5年,16岁以上(含16周岁)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为10年。
护照领取方式
本人领取: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上注明的取证日期或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取证当日,申请人本人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及缴费收据,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他人代领:代领人携带《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本人身份证、护照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出入境管理处领取护照。
快递上门:若想选择快递上门,须在办理护照当天凭《因私出国(境)证件申请回执》到出入境管理处内的邮政速递柜台办理手续并缴纳快递费。快递范围以当地出入境管理处的规定为准。
注意:办理签证前请在护照最后一页的持证人签名栏用黑色签字笔签署本人姓名。
辽宁省的留学生学位认证去哪儿办
辽宁省的留学生学位认证去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地址是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44号1门。
认证流程:
1、登陆认证系统,注册新用户。
2、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提交认证申请表。
3、到所在验证点现场递交申请材料和缴纳认证费。
4、登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注册账户,查询认证进度。
5、系统中的认证状态显示为“认证完成”后,领取认证结果。
认证申请材料:
1、一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在国外获得的所有源语言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需认证学位的完整、官方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官方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证明信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需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申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出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申请者亲笔填写的授权声明(登陆,下载)。
9、缴费汇款单存根复印件。
10、最好出具在国外留学期间的学生证和居住证,最好是有这些材料,更充分一点。
11、在菲律宾取得学位证书者,如就读学校为国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外交部认证;如就读学校为私立大学,需提供菲律宾高等教育委员会和外交部认证。
12、申请认证的学历与前置学历学历层次不衔接时,需提交预科证明、录取依据、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13、如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所有的材料都必须带上原件和复印件,受理点只收复印件,原件是在当场审核的,审核完毕只收复印件,原件当场退回。
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性:
1、国外学历认证是国内教育部为了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真实性。
2、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3、国内只认可教育部留服中心颁发的学历认证书,即使在国外不论多好的学校,不论多高的文凭,没有在国内留服中心认证那么就相当于只有国内最高文凭而已。
4、国内报考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大型外企、国企等进单位后都会向人事提交学历认证书。还关系到以后的升迁、调职。落户等等都是需要学历认证书的。
天津港澳通行证怎么办理签注
需本人属于天津户籍携带有效身份证、港澳通行证前往天津出入境任一服务大厅办理,在申请人交费的5个工作日后予以签发(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出具单位的同意函)。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等。
相关政策
一、受理部门
内地居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应向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一)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向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内地居民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逗留签注,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含,下同)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三)军人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向部队或者工作单位驻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四)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香港后,在香港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香港申请赴澳门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深圳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签证办)申请。
(五)内地居民持逗留签注赴澳门后,在澳门或者返回内地期间再次申请逗留签注(包括同时补、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在澳门申请赴香港其他签注,可向广东省公安厅珠海出入境签证办事处(以下简称珠海签证办)申请。
符合公安部规定的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条件的,可按照规定向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二、申请手续
(一)申请材料:
1、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
2、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现役军人、武警还须交验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身份证明;
6、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供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
7、申请探亲、商务、逗留或其他签注的还须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二)申请人须按照规定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1、申请人必须本人前往受理部门或者有关指定机构提交或者核验指纹信息。
2、对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十六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均应当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因指纹缺失、损坏原因无法采集指纹除外;对十六周岁以下的,根据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3、对在本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留存过指纹信息的,无须再次采集指纹,但须进行指纹核验;核验未通过,经调查身份属实的,重新采集指纹。
4、已持有往来港澳通行证和逗留签注的申请人在港澳地区期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无须进行指纹核验。
5、指纹采集工作参照《电子普通护照指纹采集操作规范(试行)》实施。
(三)各类事由申请条件及相关的申请材料
1、探亲。
(1)申请条件: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学或者就业的亲属;申请人的配偶、未满18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随同申请”是指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相同有效期和次数的探亲签注。
外交部驻香港或者澳门特派员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或者澳门联络办公室工作人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或者澳门部队干部的内地亲属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亲,另行规定。
(2)申请材料: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或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原件或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
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2、商务。
(1)申请条件: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赴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或者驾驶专用交通工具往返广东省与香港或者澳门。“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有审批权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2)申请材料: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3、个人旅游。
(1)申请条件:开办个人赴港澳旅游业务城市的常住户口居民,或者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非常住户口居民,申请个人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
(2)申请材料: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4、逗留。
(1)申请条件:经香港有关部门批准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人员,经澳门有关部门批准赴澳门居留的就业人员亲属。
(2)申请材料: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
5、其他。
(1)申请条件:因治病、奔丧、探望危重病人、诉讼、应试、处理产业、学术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前往澳门(香港)的。
(2)申请材料: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本人提出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相应规定提交申请:
1、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须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在港澳地区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申请。
2、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组织赴香港或者澳门就业的,以及在港澳就业期间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可由劳务经营公司代为申请逗留签注。劳务经营公司须事先将公司印章、负责人签名向劳务经营公司所在地有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3、内地居民按照有关规定在香港或者澳门向深圳或者珠海签证办提出申请的,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提交有关申请材料。
四、各类签注签发规定
(一)探亲签注(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的,可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其中60周岁以上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一年多次探亲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申请赴港澳地区探望配偶且与港澳配偶生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有特殊家庭困难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准,可以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90天。
对随同申请人可签发与主申请人有效期、有效次数相同的探亲签注。
(二)商务签注(S)
1、已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根据备案规定,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备案的企业机构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个人旅游签注(G)
申请赴香港,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对经批准实施多次“个人游”试点政策的城市居民,符合公安部规定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签发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申请赴澳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逗留签注(D)
1、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以及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签发多次签注;签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进入许可的最长有效期签发。持证人应当按照香港进入许可的规定入出香港。
2、赴澳门随任、就学、就业以及就业人员的亲属,签发多次签注。赴澳门随任,签注有效期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上的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签发;赴澳门就学,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批准的学习期限签发,但最长不超过1年。赴澳门就业,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或者澳门人力资源办公室、社会文化司批准的期限签发。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签注有效期按照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批准的期限签发。持证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澳门逗留许可有效期。
(五)其他签注(Q)
可以根据事由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有特殊情形确需多次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签发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五、换发、补发
(一)换发、补发的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1、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
2、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
3、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
4、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
5、持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需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
6、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
(二)申请材料。
1、内地居民在内地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逗留签注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门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并申请逗留签注的,须提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有关部门出具的确认其相关身份的证明。
七、办证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本市户籍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申请人交费的5个工作日后予以签发;
申请人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出国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按照规定提供加急办证服务。
八、特殊情形
(一)内地居民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在香港或者澳门遗失或者损毁,可通过香港或者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内地。
(二)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的内地居民,返回内地期间,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遗失、损毁或者失效,因特殊情况急需返回香港或者澳门,可以向深圳签证办或者珠海签证办申请一次有效出入境通行证返回香港或者澳门。
(三)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内地后需前往香港或者澳门的,可向居住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和一次或者二次有效其他签注。申请人除按规定填写申请表及提交相应事由证明材料外,还须交验中国护照和定居国外证明。
(四)曾在一年内采集过制证相片的申请人,其制证相片可以申请复用。
收费标准
《往来港澳通行证》新申请和换、补发60元/证;
一次有效签注15元/件;
一年内多次80元/件;
一年以上两年(含)以下120元/件;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160元/件;
三年(含)以上240元/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相关文件为依据进行收费)
办公地址、时间、联系电话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地址: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周一至周五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电话:24458825 监督电话: 24459652
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66977445
公安和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和平区福安大街152号余门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58929255
公安河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6281600
公安河东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河东区东兴路111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4162433
公安河西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河西区耳环路8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8652622
公安南开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7203197
公安红桥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红桥区大丰东马路37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88163185
公安东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0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 24848585
公安津南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津南区八里台镇科技大道9号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88981280
公安西青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西青区九川道中北科技产业园市民中心二楼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7398795
公安北辰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北辰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6391600
公安武清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武清区雍阳西道422号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82190200
公安宝坻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宝坻区钰华街118号行政审批局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59216028
公安蓟州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蓟州区渔阳镇滨河西街5号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29762703
公安宁河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运河家园商业街底商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69582663
公安静海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静海区津德路16号新宇盛大厦东门
周一至周六 9:00—17:00(不含法定节假日)咨询监督电话:68128118
天津澳诚留学服务倒闭了嘛
天津澳诚留学服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在天津河东注册,在法人张秀兰的带领下,公司目前处于存续状态,如您需要天津澳诚留学服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可到天津市河东区建新东里17-3-201来访,欢迎广大客户与公司合作洽谈业务,公司主要产品与服务见企业经营范围。
天津澳诚留学服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01月27日,注册地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建新东里17-3-201,法定代表人为张秀兰。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自士开层级营理那17-3-201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留学,旧称留洋,一般是指一个人去母国以外的国家接受各类教育,时间可以为短期或长期(从几个星期到几年)。这些学生被称为留学生。美国等国家组织的一类海外短期的交换学生计划,其英文名字“Studyabroad”直译也为留学,请参见海外研修(中国大陆称为海外交流)。
天津大港教育局怎么样?
1.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教体委网关于外地户口转学新规章制度
这个,你应该登录当地教育网,查看转学需要些什么,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不过,户口本,居住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社保是必须的
2.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怎么样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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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怎么样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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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滨海新区大港教育局网站是什么
滨海新区大港教育局网://dgjy.cn 我把地址和电话提供给你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教育局
地址:滨海新区港北街振兴路(近大港公园)
电话:(022)25990665
网址://dgjy.cn
5. 天津市教育局网站
户口是外地的,现在准备积分入户,孩子上初二了。如果孩子转回原籍上学了,如果积分落户成功了,孩子还能不能在转回天津上学参加中考
6.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局副局长是什么级别干部
应该是正处级吧,天津市教育局是正局级,滨海新区教育局就应该是副局级,所以副局长就应该是正处级。
7. 天津教育局地址哪里
天津市教育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28号
联系电话:23306118
邮
编:300050
资料来源:
//world-e/enews/chinae/76
8. 天津市教育局的电话 天津市总教育局在哪个区
联系电话:(022)83215281,天津市总教育局在南开区。
单位名称: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0号。
办公时间:AM 8:30—12:00; PM 2:00—6:00。
联系电话:(022)83215281
传真号码:(022)83215297
邮政编码:300074
(8)天津大港教育局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有关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果和速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理论研究及试验工作;
指导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三)管理各类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
统筹管理和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
负责组织对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和评估;组织、指导全市培训工作;
统筹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基础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四)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对少数民族和边远省区的教育援助;
负责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推广普通话。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的政策、措施;
落实筹措教育经费的各项措施,检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
(六)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队伍建设;
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七)指导高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指导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九)组织学校承担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项目并协调实施;规划、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国外来津留学和教育援外的管理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事项。
(十一)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和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 *** 交办的其他事项。
9. 天津蓟县教育局电话是多少啊
和平区:27115930
汉沽区:67113015
河西区:28301651
大港区:25991752
南开区:27459984
滨海教育中心(原大港油田):
红桥区:86513015
25921170
河北区:26288255
武清区:13820002700
河东区:24141774
宝坻区:29262921
东丽区:84375719
静海县:28948057
西青区:27399773
蓟县:29030821
津南区:88510603
宁河县:69570505
北辰区:26811431
铁厂教育处:03103972754
塘沽区:66897215
开发区社发局:66219723
好了,关于“河东区出国留学生培训中心”的讨论到此结束。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河东区出国留学生培训中心”,并从我的解答中获得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