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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线(泸州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哪个好些?)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线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考录取线:222分。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综合性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职专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成人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和聘请外教专家资格。2014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学校增挂泸州技师学院牌子。

学校的前身是川南经纬学堂,成立于1901年,是四川第一所“新学”。清翰林院国史馆编修、晚清第一词人赵熙为首任校长,朱德、恽代英等曾在这里辛勤耕耘,培育出吴玉章、曾德林、黎英海等知名校友。

学校坐落于激流澎湃的长江之滨、沱江之畔,开设46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近17000人,占地1504亩。拥有纸质图书1034412册,数字资源量3199834册(小时)的现代化图文信息中心,中央财政支持建设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

成渝双城经济圈川南公共实训基地、川南最大的诺博幼儿园、五星级首旅建国饭店、四星级洲际酒店、酒城文化创意美食街、天猫超市等优越的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室内体育馆、恒温游泳馆,温馨舒适的标准化宿舍、食堂,为师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保障。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服务:

学校是四川省首批第三方评价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可承担砌筑工、钢筋工、工业机器人系统操作员等在内的19个职业23个工种中、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技能等级认定。每年承担各类社会培训40000余人次。

学校立足泸州、面向四川、辐射滇黔渝,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核心能力培训认证项目培训基地”“全国职工教育培训示范点”“四川省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四川省退役军人专业技能承训机构”。

泸州创业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

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返乡农民工,以及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 5 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吸纳就业的创业人员。(二)申报条件1.就业困难人员创业补贴。对首次(即 2018 年 11 月 15 日前从未创过业,之后创业的为首次,下同)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放宽至6 个月),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农民工,对首次创业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等)正常经营 1 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3.大学生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地方建立的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以及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和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4.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领办创业实体(不含“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在校大学生,在按规定获得额度不超过 20 万元、期限不超过 3 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可向其就读高校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贴息。

5.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办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 1 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给予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6.创业吸纳就业补贴。泸州市辖区内创业的人员(不受户籍人员身份限制),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成功满 1 年不满 3 年,吸纳安置劳动者并提供有效材料,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政策只能选择上一条或本条享受。

(三)补贴标准和办理方式

1.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返乡农民工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者向创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公示后按规定进行补贴。

2.大学生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给予 1 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 10 个,创业实体只能为 1 个。

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由各高校负责受理,会同所在区县及以上就业服务经办机构负责审核和公示;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由创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公示。

3.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奖励标准:招用 3 人(含 3 人)以下的,每招用 1 人奖励 2000 元;

招用 3 人以上的,每增加 1 人奖励 3000 元,最高奖励总额不超过 10 万元。

创业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公示后按规定进行奖励。

4.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贴息标准:给予不超过 3 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其就读高校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贴息。

5.创业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泸州市辖区内创业的人员(不受户籍人员身份限制),新创办企业或经济实体成功满 1 年不满 3 年,吸纳安置劳动者并提供有效印证材料,按每吸纳 1 人给予 1000 元一次性创业吸纳就业补贴,最高补贴 5 万元。

创业者向创业所在地区县就业服务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公示后按规定进行补贴。

2020年四川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岗位

 泸州市酒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拟占编聘用事业管理人员1名,具体详见《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应符合《2020年度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中要求的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学位以学位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资格审查通过或取消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出生日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7日。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泸州市2020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7日下午18:30止。

 2.报名方式。

 (1)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等网站公布的《公告》中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154412839@qq.com(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及专业)。

 (2)到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现场报名提供资料。报名地点: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5楼办公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中路41号,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0830-2276452,15892934848。邮箱:154412839@qq.com)。温馨提示:现场报名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现场报名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3)参加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在成都、重庆举办的现场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供资料者,视同为已报名。

 (4)12月20日(含)前登陆,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已填写信息并扫描上传报名资料者,视同为已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2020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份(需亲笔签字确认,前期已投个人简历并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考生可在现场资格确认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照引进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1年1月8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报名所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21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确认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资格确认,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直接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门规定执行。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首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笔试中缺考或在笔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百分之五十)。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试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请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若来自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应持笔试和面试当天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1)笔试时间、地点和测试范围。

 时间:2021年1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5楼会议室

 测试范围:综合分析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公文写作基础等。

 (2)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当日下午14:30前在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上公布成绩(对进入面试考生,由局办公室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考生,自行在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上查看笔试成绩)。

 (3)面试时间、地点和测试范围。

 时间:2021年1月9日(星期六)下午16:00-18:30

 地点: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5楼会议室

 面试测试范围: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品德素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综合素质等。

 (4)面试成绩。考生面试答题完毕,在考生旁听席等候并观看下一位考生面试,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公布前一位考生成绩,并由该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离开面试考场。

 (5)考试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泸州酒业发展促进局公布。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和面试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将在泸州人事考试网和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方可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哄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五、公告解释

 本公告由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830-2276452;

 监督电话:0830-3592676。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doc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泸州市酒业发展促进局

 2020年12月29日

泸州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哪个好些?

泸州医学院好,泸州医学院就是西南医科大学。

1、从师资力量方面分析:

西南医科大学有医教员工8000余人,有专任教师1254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548人,占比43.7%,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75人,占比45.85%。有博士生导师35人、硕士生导师835人。

成都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员中,有国医大师3人,首届全国名中医3人,全国中医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2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5人,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2人等。

川北医学院有专任教师900余名,其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以上的500余人,教授、副教授高级职称300多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留学归国专家学者近100人。有硕士研究生导师280人,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2人。

成都医学院有专任教师697人,其中高级职称270人,占38.7%。博士学位147人,占21.09%。硕士学位307人,占44.05%;有四川省教学名师4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4名、后备人选29名等。

2、从学科建设方面分析:

西南医科大学拥有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科学学位),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42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建有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成都中医药大学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

川北医学院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重点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1个、四川省重点学科1个、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16个。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联合培养博士点2个。

成都医学院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其中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有四川省级重点学科2个。

扩展资料:

西南医科大学的优点:

西南医科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下设19个院(系),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馆藏纸质文献164.3 万册,电子文献246余万册;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临床医学学科在ESI全球排名前1%。

成都中医药大学的优点:

成都中医药大学是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开设有19个学院,37个本科专业;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8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

川北医学院的优点:

学校建有南充顺庆、南充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学校有18个教学单位,临床医学等22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学生16000余人,其中专科学生1623人、本科13822人、研究生526人、留学生251人;继续教育学生21833人。直管和非直管附属医院24所,教学实习医院55所。

成都医学院的优点:

成都医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有直属二级教学单位11个,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10个,本科专业20个,专科专业5个,三级甲等直属附属医院1所、共建附属医院4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4所;有专任教师697人,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

重庆医科大学和泸州医学院相比怎么样

重庆医科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为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暨来华学“211”院校、国家重点支持建设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8年教育部、重庆市《部市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学校为重点建设大学。

泸州医学院。为四川省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四川2011计划,是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高校、四川省免费定向医生培养的高等院校,199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5年4月,更名为四川医科大学,2015年12月定名为西南医科大学。一对比就知道 重庆医科大学要好的多!

2021年四川省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285人

#招聘# 导语2021年四川省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285人已发布,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现场招聘和线上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泸州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开展现场引才招聘活动,同步通过《目录》中公布的联系邮箱接受网络报名。 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计划

 本次泸州市企事业单位拟引进285名优秀人才。具体详见泸州人事考试网(/)、川南人才网(/)等网站公布的《目录》(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符合《目录》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泸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除外)。

 三、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目录》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

 4.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5.符合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报名基本条件

 符合《目录》中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三)年龄条件

 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有年龄条件限制的岗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26日。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引进方式

 本次引才活动采取现场招聘和线上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泸州市部分企事业单位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开展现场引才招聘活动,同步通过《目录》中公布的联系邮箱接受网络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活动安排及报名事项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愿到“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现场参加招聘活动的返乡优秀人才,可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自身情况填报相关资料(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注意选择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预约时间段)。

 1.现场招聘

 在“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设置招聘现场,邀请返乡优秀人才、有引才需求的企事业单位参与现场招聘。

 推介会时间:2月22日(正月十一),09:00-09:30

 招聘会时间:2月22日(正月十一),09:30-12:00

 推介会和招聘会地点:泸州市龙马潭区西南商贸城17区3楼“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

 现场咨询地点:“中国酒城国际人才港”多功能厅

 温馨提示:报名者应根据网络预约时间进场参加招聘活动,参加现场招聘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不得参加现场招聘人员。2月8日以后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1月25日以后有境外(除澳门)旅行史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2月8日以后从省外返回农村地区居住的来泸返泸人员。

 (2)需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泸返泸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省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城市来泸返泸人员、1月28日以后2月8日以前从省外返回农村地区人员、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冷链、隔离场所、医疗发热门急诊、海关口岸、国际航空等)需提供最近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能参加现场招聘。

 (3)其它人员。其他应聘者,持“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可参加现场招聘活动。

 其他适时疫情防控要求,按泸州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

 2.现场招聘所需报名材料

 (1)报名表(从网上下载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1寸免冠证件照2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

 温馨提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报考人员如系泸州市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审查意见(模板参看附件3)。

 3.网络报名

 即日起至2021年2月26日18:00,无法参加现场招聘活动但有意报考的人才,可将以上第2点所需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目录》中公布的各单位联系邮箱,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应聘单位+岗位+专业”的形式命名。逾期投递材料者将不予受理。

 温馨提示:通过网络邮箱投递报名材料后,报考者请主动通过《目录》中公布的联系电话确认招聘单位是否查收电子邮件。通过网络邮箱报名方式报名的,以上材料先提供扫描件电子档,在参加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件和照片。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活动涉及的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相关工作,市属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及结果由组织实施的部门以适当方式及时告知每名报考者。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现场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省属单位和企业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省属单位和企业自行负责。

 (三)考核

 各级企事业单位须严格按照当地的疫情防控实时要求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1.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单位空编空岗情况,按照“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和单位实际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考核工作方案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公布并及时告知每名报名者后,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2.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招聘单位空编空岗情况,同时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内容、时间及地点,并及时组织开展考核工作;

 3.省属单位和企业自主安排考核时间和地点。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并列的另行加试筛选)。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形不成竞争岗位未达到考核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不能参加体检。

 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个人承担。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考核报考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心里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核的报考者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考察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3.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事业单位人员,市属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公示,区(县)属事业单位由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省属单位和企业的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程序按各省属单位和企业要求进行。

 (五)聘用

 对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均合格的报名者,各级事业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企业单位可根据人才需求和工作实际,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适时与应聘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后,方可按照有关程序与企事业单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七、政策咨询和纪律监督

 (一)本《目录》仅作为公布2021年度春节期间泸州市引进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的导向性信息目录,最终确定纳入事业编制的报名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条件和程序。

 (二)为保证本次引才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中共泸州市纪委泸州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0-3106478。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人才政策由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资格条件、考核招聘程序等由《目录》中公布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0-3101371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0830-3110583

附件:

1.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需求目录 (提取码:r2xu)

2.2021年度泸州市返乡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提取码:tucm)

3.同意报考函 (提取码:6grr)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录取线(泸州医学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哪个好些?)

好了,关于“泸州留学服务机构哪家好”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泸州留学服务机构哪家好”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