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西宁海外留学咨询中心的问题,我有一些经验和见解,同时也了解到一些专业知识。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留学生进西宁疾控中心事业编难不难
难。根据查询丁香人才官网显示,西宁疾控中心属于国家事业单位,进去需要事业单位考试,录取率为百分之1,竞争压力大,考过之后还需要进行面试,全面通过才可以进入,留学生也是需要遵循规定进行,所以是难的。
2020年青海一建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考条件-报名流程?
2023年青海一建考试报名时间是什么时候?报考条件都有哪些?资格审核需要提交哪些材料?2023年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的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1日24时。
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准备事项即将开始,很多考生都很关心考试相关事宜,目前考试时间确定为2023年9月14日和15日这两天考试,2023年青海一建报名通知也已经公布,报名通知内容包括了一建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入口、报考费用等,青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1日24时,现场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2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缴费时间是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3日24时。
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由于学信网核验学历信息需要24小时,请各位考生提前在报名系统中注册,老考生也需提前登录完善信息!
报考增报专业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真实的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合格证书原件照片,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采取一定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是有举报的,将及时认真核实。虚假承诺行为,一经发现,及时依规处理,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记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安排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通过报名资格复审和查询社保等方式进行复核,并由考试行业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1)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2)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3)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9月19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报考条件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4科”)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1、符合上述有关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免二科”)
(1) 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另一个《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报考级别为“增考专业”)。
三、 网上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 网上报名各工作时间点
报考考试科目
网上注册提交信息时间
现场审核时间
缴费时间
缴费形式
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试时间
一级建造师
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1日24时
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2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2023年7月10日9时至2023年7月23日24时
网上缴费
2023年9月15日9时至9月18日24时
2023年9月19、20日
(二)网上注册报名
1.报名网址: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 target="_blank">HTTP://WWW.QHPTA.COM/NCMS/INDEX.SHTML)“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报考人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理的本人半年内白底证件照片。下载地址请点此链接(未经审核工具处理的照片,系统无法识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以往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平台注册过的考生不得更换照片。考试合格后,报考人员网上注册报名时所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一经确认不得修改。
实行告知承诺制后,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须补充完善相关注册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查询核验结果,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2.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报考人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三)资格审查
注册时身份信息和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系统自动审核报名资格,无需人工审核,资格条件审核通过后,可直接缴费。
系统没有自动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将进行网上提交材料人工核查。
网络资格审核人员范围及上传资料:
(1)注册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学历证书照片或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若资格条件需要学位证书还须上传学位证书照片)。
(2)注册时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结果为“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若资格条件需要学位证书还须上传学位证书照片)。
(3)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职称证书或从业说明原件的照片。
(4)符合增报专业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资格证书原件的照片。
(5)失信人员。
关于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照片的说明:
①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人员,考生上传学历证书或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
②已取得学位报名且取得学位时间为2008年9月以前的人员,上传学位证书原件彩色照片;
③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上传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参照执行);
④取得军校学历的人员,上传电子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彩色照片。
以上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examfront),在报名确认环节上传电子图像材料。如因个人原因上传模糊不清或上传错误导致无法通过资格核查,后果自负。
(四)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须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请考生务必在缴费前确认个人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须查看个人缴费状态确认显示“已交费”。没有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视为报考人员放弃考试资格。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六、资格审核人员办公地址及****
考试名称
****
办公地址
一级建造师
0971-6146535
(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接听)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室)
技术咨询电话:0971-8258587(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6日
附件: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基本要求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若干问题处理办法
青海省人事考试笔试期间“信康码”应用方案
原文链接:/ncms/article_N032007062677.shtml
热门:2022年一建阅卷已经完成?2022一建成绩什么时候公布
推荐:2023一建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一建备考免费资料包
备考:历年真题+答案|一建造师复习资料|一建课程免费试听
2022年一建备考资料/考试学习包/点击一键领取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资格考试有疑问、不知道如何考点内容、不清楚报考考试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猎考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以省份冠名的大学介绍
32个省级行政单位
中国有32个省级行政单位,包括23个省、4个直辖市、5个自治区,还有2个特别行政区,基本上都有直接以该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份、自治区冠名的大学,如:
直辖市(4个): 北京大学、上海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
特别行政区(2个): 香港大学、澳门大学
省份(18个): 黑龙江大学、吉林大学、辽宁大学;河北大学、河南大学、山西大学、山东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大学;浙江大学、江苏大学、安徽大学;四川大学、云南大学、贵州大学、海南大学、青海大学;台湾大学
自治区(5个): 广西大学、新疆大学、西藏大学、宁夏大学、内蒙古大学
可是,我国还有5个省没有直接以省命名的大学,即以下这些大学目前并不存在:广东大学(民国时期曾经有,即著名的中山大学最初的校名);江西大学(已经并入南昌大学);福建大学(今福建师范大学主要前身之一);陕西大学;甘肃大学(今兰州大学前身旧称之一)。下面,我们就来细数一下我国部分冠以省份头衔大学们的实力吧。(不包括直辖市哦)
985、211实力强悍大学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是中国首批7所“211工程”、首批9所“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九校联盟、世界大学联盟、环太平洋大学联盟的成员,是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是中国著名顶尖学府之一,也是中国学科最齐全、学生创业率最高的大学。
四川大学
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2011计划”、“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设有研究生院,拥有研究生自主划线资格,是一所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
湖南大学
湖南大学(Hunan University),简称湖大(HNU),坐落于湖南省长沙市,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由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同建设,位列211工程、985工程,入选111计划、20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PACE计划,建有中国书院博物馆、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是一所历史悠久、蜚声中外的综合类研究型大学,亦是国际艺术、设计与媒体院校联盟、金砖国家网络大学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
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Shandong University)简称山大(SDU),坐落在中国山东省境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32所副部级大学之一。属于“111计划”、“珠峰计划”、“20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高等院校,也是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之一。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1946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著名学府,入选“珠峰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 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等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
211实力大学辽宁大学
辽宁大学(Liaoning University)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院校,是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的十三所高校之一。
青海大学
青海大学(Qinghai university),简称青大,是位于青海省省会——“夏都”西宁市北郊,始建于1958年,是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等国家重点高校对口支援,教育部和青海省共同建设的“211工程”大学,先后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日本高知大学、新西兰澳克兰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协作关系。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重点建设大学之一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 ,“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单位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理事单位之一,“西部计算机教育提升计划”高校之一。
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是教育部与云南省省部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国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入选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的重要成员。
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南省会海口市,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海南省、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是“中西部高校联盟”主要成员。
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Guizhou University),简称贵大,创始于1902年,位于中国贵州省贵阳市,是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为贵州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大学。 2012年成为教育部“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入选教育部“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成为教育部在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14所高水平大学之一,“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最早创办的大学之一。
安徽大学
安徽大学(Anhui University),简称安大(AHU),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 ;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国家华文教育基地”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由教育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建。
低调的大学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大学(Heilongjiang University)简称黑大(HLJU),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是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重点共建高校,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入选高校,首批“中俄新闻教育高校联盟”主要成员,全国17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学院所在高校之一。
湖北大学
湖北大学(Hubei University)简称湖大(HUBU) ,坐落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湖北省“2011计划”牵头高校,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二级保密资格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接收高校,是教育部和英国大使馆批准设立的湖北省唯一的雅思(IELTS)考试考点单位。
山西大学
山西大学是中西部十四所国家重点建设大学之一,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同重点建设的省部共建综合研究型大学 ,是我国最早一批省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一省一校)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大学,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高校,“全国九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协作会”发起者及成员,“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拥有研究生院和“推荐免试研究生”、“教授评审”资格。
不在省会的大学江苏大学
江苏大学(Jiangsu University)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镇江市。2001年8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江苏理工大学、镇江医学院、镇江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以工科为特色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设有研究生院;是全国74所“特色重点项目”高校之一和全国首批61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之一。
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Henan University),简称河大,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开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建,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11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和“国防生后备军官”选培资格,为UNAI、IAUP、AUAP成员,是一所综合性河南省属重点大学。
河北大学
河北大学(Hebei University),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入选中国“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为中国中部地区重点支持的五所大学之一、“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高校首个延安精神教育基地,拥有研究生院和“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自治区211重点建设大学
西藏大学
西藏大学(Tibet University),简称藏大,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西藏自治区人民政 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 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Guangxi University),简称“西大”,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中国南方著名高校,广西办学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高等学府,中国大学百强高校。学校是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共建重点高校,国家“211工程”,“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之一,首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高校之一。
新疆大学
新疆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简称“新大”,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1978年确定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
宁夏大学
宁夏大学(Ningxia University),简称“宁大”,学校坐落于贺兰山下有着“塞上湖城”美誉的历史文化名城银川市,是教育部与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以文、理、工、农为主体的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高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高校,是国家教育部首批批准的招收留学生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大学,简称内大,是国务院1978年确定的88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是英国《简明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所列中国15所著名大学之一,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
日本留学签证申请全过程解析
赴日本留学,日本的留学市场经历多年的发展,目前政策更趋成熟也更加开放,这使其成为了中国学生最青睐的留学目的地之一。下面为你解析日本留学签证申请全过程解析。
申请日本留学大致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是由日本各省入国管理局进行审查,为期三个月左右。如审查合格,会在统一时间下发《在留资格许可认定书》。获得《在留资格许可认定书》后,还需持《在留资格许可认定书》原件、护照原件及其他必要书面材料去日本驻中国大使馆办理签证手续。
一般签证手续都需要在属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管辖范围的使馆或领事馆进行审查,所以大部分情况都需要申请人本人自行申请,而很多学生又不是很清楚申请流程和具体所需材料,以下将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办理签证手续的方法和代办机构的****。
办理短期商务、探亲?访友签证之外的赴日签证,首先需由日本国内的邀请人(单位)在法务省入国管理局为签证申请人办理相关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为3个月。签证申请人须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在所属日本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并入境日本,逾期自动作废。申请需要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为什么要通过代理机构?因为日本驻华使馆明确规定,本馆的签证手续原则上需要通过本馆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护照持有者必须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另外,国费留学生和在中国长期居留的日本人的配偶的同伴签证请直接与本馆领事部签证处联系。)
一、大使馆、各总领事馆、办事处管辖地区:
日本驻华大使馆
北京市、天津市、陕西省、山西省、甘肃省、河南省、河北省、 湖北省、湖南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馆
上海市、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
日本驻广州总领事馆
广东省、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
辽宁省(除大连市)、吉林省、黑龙江省
日本驻重庆总领事馆
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日本常驻大连办事处
大连市
日本驻青岛总领事馆
山东省
日本驻香港总领事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所需材料:
护照原件
在留资格原件复印件
留学生调查表(使馆网页下载)
签证申请书(使馆网页下载)
照片(贴在签证申请书上,2寸白色背景)
户口本复印件(首页、经费支付人、本人)
毕业证明书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学费支付者的在职证明(日期在3个月以内的)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限户籍非本馆管辖范围者)
三、签证代办机构一览表
可代理日本驻华大使馆管辖地区的申请
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国旅大厦
4006008888 010-85227638
中国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8号
010-65241590 010-65593755
中青旅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7层
010-58158453/8341
中国妇女旅行社总社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0号好润大厦2F202室
010-85169732/30
中国天鹅国际旅游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农光南里1号龙辉大厦4层411室
010-67319980 010-67310480
北京市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街道朝阳门南大街18号214室
010-64260008 010-64260396
中国和平国际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国际交流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922室
010-64480030
中信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号楼7层
010-85263716 010-85263721
北京外企晨光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FESCO)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外企大厦B座7层702室
010-67771060/1061 010-85618010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辉煌时代大厦6层
010-62677654
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1号歌华大厦A座2层(本部)
010-84187614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39号第一上海中心2层C200室(分部)
010-84534905 010-64106736
中国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北京市东城区台基厂大街1号
010-65597442 010-65597443
北京神舟方舟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6F606室)
010-65158500 010-85157351
北京二十一世纪国际旅行社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0号
010-64624633 010-64669229
中国交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23号621室
010-65225561/63/81
仅限代理天津地区的申请
天津市对外服务公司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2层
022-58785377、58785376
仅限代理陕西地区的申请
陕西省国际交流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解放路282号
029-82496867、87452126、88149388
西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北路91号富城大厦1103室
029-87883943、87803861
仅限代理河北地区的申请
河北省外事服务中心
河北省石家庄市师范街81号明月办公楼B座108室(省政府对面)
0311-87807327 0311-87807323
仅限代理河南地区的申请
河南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5号
0371-65688864 0371-65688786
仅限代理湖北地区的申请
湖北省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三号
027-87839475-8808 1537-708-7016
武汉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武汉市汉口中山大道1166号码金源世界中心B座5楼
027-82847467 1530-713-5680
仅限代理青海地区的申请
青海省外事服务中心
青海省西宁市解放路14号
0971-8244738
仅限代理湖南地区的申请
湖南省出国人员服务中心
湖南省长沙市韶山北路12号湘汇大厦3楼办证大厅
0731-82219462
仅限代理山西地区的申请
山西省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88号
0351-4052235、4037899
注:中国人以外的外国人的签证申请,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出入境人员服务中心代办。
●上海市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2楼
接待时间:9:00~17:00 (不午休)
电 话:021-62490001*530 021-62486901 021-62488424(兼传真)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浦东受理点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18号B702室金鹰大楼
接待时间:9:00~17:00(不午休)
电 话:021-61049297
○上海市因私出入境服务中心 汉中路受理点
地 址:上海市汉中路188号2楼
接待时间:9:00~17:00(不午休)
电 话:021-63540500*8071 021-63538220 传真:021-63536221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铜仁路258号九安广场328室
接待时间:9:00~17:30(11:30~13:30午休)
电 话:021-62565900*1556或1557 021-62158298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出国服务部虹桥受理点
地 址:上海市娄山关路55号新虹桥大厦108室
接待时间:8:30~17:00 (11:30~13:30午休)
电 话:021-62787790
○上海外事服务中心浦东受理点
地 址:浦东大道1081号中信五牛城C座204室
接待时间:9:00~17:00
电 话:021-50933633 传真 : 021-50933655
○上海市前进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复兴中路1号申能大厦1605室
接待时间:9:00~17:00 (不午休)
电 话:021-53514077 021-53514078
●江苏省
○江苏省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13号1楼
接待时间:8:30~17:30 (11:30~12:30午休)
电 话:025-86633150 025-83347643
○苏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苏州市三香路558号
接待时间:9:00~17:00 (11:45~12:45午休)
电 话:0512-65205997 0512-65205663 0512-65206079 0512-65100804
○无锡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 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10楼
接待时间:9:00~17:00 (11:45~13:00午休)
电 话:0510-82830828 0510-88976789 (年中无休)
○常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常州市晋陵中路353号旅游大厦4030室
接待时间:9:00~18:00 (11:45~14:00午休)
电 话:0519-88107126 0519-88117873 传真:0519-88107126
○南通市出入境服务中心
地 址:南通市人民东路8号王府大厦麒玉楼4楼415室
接待时间:9:00~17:30 (11:30~13:30午休)
电 话:0513-83500153传真:0513-85501061
○连云港市友好签证服务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北路39号万家乐购物中心5楼522室
接待时间:9:0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18-85801739 0518-85815407 传真:0518-85804216
○镇江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镇江市正东路141号
接待时间:9:00~18:00 (12:00~14:00午休,6至9月午休至15:00)
电 话:0511-84423885 传真:0511-84416744
○徐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三区105室
接待时间:8:30~18:00 (12:00~14:00午休、7至10月午休至15:00)
电 话:0516-83711746 0516-83733415 传真:0516-80800827
○泰州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市政府主楼3楼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00午休)
电 话:0523-86839384 传真:0523-86839294
○宿迁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宿迁市南湖路1号139室
接待时间:8:3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27-84368696 传真:0527-84368699
○盐城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行政中心826室
接待时间:8:3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15-88190826 0515-86660826
○淮安市对外友好服务中心
地 址:淮安市淮海北路121号307室
接待时间:8:00~18:00 (11:30~14:30午休)
电 话:0517-3754763 传真:0517-3765881
●浙江省
○浙江省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石函路1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71-85119333 传真:0571-87054902
○宁波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接待时间:8:30~18:00 (11:30~13:30午休)
电 话:0574-87244159 0574-87255059
○台州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台州市市府大厦3楼341室
接待时间:8:00~17:00 (11:00~14:00午休)
电 话:0576-88511057 0576-88511062 0576-88511063
○温州市国际交流中心
地 址:温州市洪殿南路外事大楼1楼大厅
接待时间:8:30~17:00 (12:00~13:30午休)
7至10月:8:3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77-88315299 0577-88340060
○嘉兴市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嘉兴市广场路350号
接待时间:8:30~17:00 (12:00~13:00午休)
电 话:0573-82512199 0573-82512198
○衢州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衢州市荷花三路市政府大院内
接待时间:8:00~17:00 (11:30~13:30午休)
[5至10月:8:00~17:3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70-3086363 传真:0570-3086363
○湖州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湖州市仁皇山路行政中心2号楼201室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00午休)
电 话:0572-2399616 传真:0572-2037637
○金华市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11号市政府主楼一楼办事大厅(外侨办窗口)
接待时间:8:00~17:00 (11:30~14:00午休)
电 话:0579-82473702 传真:0579-82475725
○舟山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东12505、12507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00午休)
电 话:0580-2281294 传真:0580-2281293
○绍兴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服务中心
地 址:绍兴市府山西路360号
接待时间:8:30~17:3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75-88937893 传真:0575-85165262
● 安徽省
○安徽省外事侨务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合肥市梅山路8号外事旅游大厦4楼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51-2821531 0551-2816939
○蚌埠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3108室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2-3124157 传真:0552-3123011
○安庆市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地 址:安庆市华中路212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6-5208162 传真:0556-5208313
○黄山市国际友好交流服务中心
地 址:黄山市屯溪区股份大道市政府大楼6楼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9-2355265 传真:0559-2355312
○铜陵市外事侨务旅游服务中心
地 址:铜陵市人民一路6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62-2857767 传真:0562-5880537
○马鞍山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太白大道2008号市行政中心4号楼442室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55-8355693 传真:0555-8355694
○芜湖市对外友好合作服务中心
地 址:芜湖市北京路42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5:00午休)
电 话:0553-3888187 传真:0553-3888185
○巢湖市外事服务中心
地 址:巢湖市卧牛路5号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65-2335428 传真:0565-2335428
○淮北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197号招商大厦10楼
接待时间:8:00~17:30 (12:00~14:30午休)
[7至9月:8:00~18:00 (12:00~14:30午休)]
电 话:0561-3119265 传真:0561-3119265
日本留学费用一览
由于日本入学材料较多且审核非常精细,因此学生们最好委托专业人士代办签证申请,这样能大大提高成功率。
日本的学费与其他国家相比是比较低廉的。一般语言学校一年的费用为60万~75万日元之间;大学和大学院中国、公立院校一年的费用在75万~85万日元之间(医药学除外);私立大学稍贵一些,一年费用要100万~120万日元(医药学除外)。短期大学与专门学校学费是一年50万~60万日元之间。(在线咨询)
住宿费则有很大的地域性差别,东京、大阪等大城市费用较高,住宿一个月需要2万~4万日元。偏僻一点的城市就要便宜很多,可能只是东京的1/2或1/3。
日本的生活费用较高,以东京地区为例,其物价水平可以达到国内一些城市的5~7倍。正常在日本生活的中国学生一个月费用最少要2万~3万日元。此外,日本是留学国家中给自费留学生大量奖学金的国家。日本的文科学省、地方公共团体、民间团体等都为留学生提供奖学金。此外,日本国际教育协会对于在日本各种私立大学内学习正规课程的外国人、自费留学生,都设有不同程度的学费援助制度,根据成绩最多可达到学费全免的程度。
青海师范大学在西宁市中心吗?
青海师范大学不在西宁市中心。在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38号,邮编是810008。
青海师范大学建于1956年。学校已形成具有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完备教育体系,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已成为文理工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教师教育、高原地域和民族特色的省属重点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文明校园、国家级藏汉双语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全国培养高水平运动员试点院校、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全国汉语言水平测试(HSK)主考单位、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项目单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计划”入选单位、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络青海省主节点院校。
西宁重点高中排名
1、青海湟川中学
青海湟川中学始建于1938年,是一所全日制省级标准化寄宿制高级中学,青海省重点高中。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环境教育示范校”“国防教育特色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校园足球布局学校”,省级“德育先进学校”“绿色学校”,市级“文萌单位”等荣誉称号。
2、西宁市第二中学
3、青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创建于1954年,为青海省重点中学,是一所具有聘请外籍教师资格和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中学。
4、西宁市第五中学
西宁五中是全国、省、市重点高级中学。在多年的办学中,由于该校办学效益好,教学质量高、校风正、学风浓。
5、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是一所由西宁市教育局主管的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省市两级重点中学。
6、西宁市第四高级中学
西宁四中建校于1957年,是西宁市重点高中之一。学校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读书育人特色学校、全国教育实践达标合格学校、省级标准化学校、市级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7、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中学,自1959年开始办学以来,已历经了59个春秋,是一所省属一类重点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8、湟中区第一中学
湟中区第一中学始建于1956年,是市“师德先进集体”、市“标准化学校”、“青海省标准化学校”、“青海省文明学校”、“青海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一类达标学校”、“青海省文明单位标兵”、“青海绿色学校”、“全国艺术教育先进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
9、西宁市沈那中学
西宁市沈那中学2007年5月建校,是西宁市教育局直属的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拥有良好社会声誉,家长信任、学生喜欢、教师热爱。
10、青海昆仑中学
青海昆仑中学创办于1932年,建校以来,学校开启民智、传播优秀的科学文化知识,为青海民族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培养的学生遍及海内外,成为振兴民族经济、发展社会文明的中间力量。
好了,今天关于“西宁海外留学咨询中心”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西宁海外留学咨询中心”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且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