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下我对“留学中介可以搞定出入境吗”的理解。为了让大家更深入地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探讨吧。
四川聘望出入境是黑中介吗
不是黑中介。根据查询企查查显示,四川聘望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卫前军,注册资本为300万元人民币,在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受法律约束,是一家正规公司。四川聘望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合法注册并取得合法资质的出国服务代办机构,公司主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劳务服务、代办各类签证服务、等各类出国咨询服务,多渠道合作实现工种多元化和签证办理,积极进取普通人才,技术人士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出国留学现在想来不是个陌生的词语,那么你知道吗?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希望对你有用!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以下简称中介服务系指经批准的教育服务性机构通过与国外高等院校、教育部门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开展的与我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有关的中介活动。
第三条 申办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
二 有熟悉我国和相关国家自费留学政策并从事过教育服务性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 与国外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
四 有必备的资金,能在学生经济利益受损时保障其合法权益,按协议予以赔偿。
第四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申办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应当向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稽核同意后报教育部商公安部进行资格认定。通过资格认定的机构应当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手续。同时到机构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申办中介服务业务的机构在提出申请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 申请书;
二 法人资格证明;
三 办公条件、办公地点、业务人员情况;
四 与国外机构交流与合作情况;
五 资金和固定资产有效证明;
六 拟开展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和计划等。
第六条 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包括:相关的资讯和法律咨询、代办入学申请、提供签证服务、进行出国前的培训等。
第七条 中介服务的主要物件为已完成高阶中等教育或高等教育后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在校大专以上学生自费出国留学需符合《关于自费出国留学有关问题的通知》教留[1993]81号的规定。
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活动应当在本地区进行,开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业务活动需经教育部商公安部批准。
第八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直接与国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签订有关合作协议并报送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九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与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宗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自费出国留学政策,收费合理。
第十一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持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和国外邀请函,依法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护照。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在申办护照时应当同时出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释出有关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广告,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对不具备上述批准档案或与批准档案不符的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和释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有关责任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的中介服务机构实施管理和监督。对从事非法经营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报教育部商公安部批准后取消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限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出登记下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四条 本规定释出前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包括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可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停止相应业务,并按本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未经资格认定和企业注册的机构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对擅自开展此类业务的机构,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教育部关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高度重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工作。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的下放是推进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维护自费出国中介服务秩序稳定的要求出发,明确管理职责,健全制度措施,确保审批权下放后各项衔接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二、完善规章制度。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国务院有关行政法规和决定,会同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地区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抄送教育部。《管理办法》要体现精简程式、高效便民的要求,依法科学、合理设定申请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资格所需的条件,明确申请程式,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和工商行政部门登记作为从事自费出国中介服务活动的前提条件;对以设立分支机构方式在本地区开展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简化程式,允许其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登记,并凭已取得的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书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即可在本地区开展业务。要依法明确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要求,保障出国留学者的合法权益,并明确境外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我境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要创新管理方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注重对事后监管体制机制的规范,细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程式和办法。
三、健全监管体系。教育部将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巨集观监管职能。制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统一式样;进一步完善自费出国留学监管与服务资讯系统,及时释出具有合法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及有关资讯,及时释出留学预警;及时通报或者协调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查处重大违规行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本行政区域内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的日常监管。推荐使用教育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字》;及时将中介服务机构的相关主要资讯、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年审结果和有关统计资料报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四、发挥社会组织协同管理的作用。要支援和鼓励自费出国留学行业协会依法制定章程、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和自主开展活动,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各地应当依法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行业协会的监督,指导其建立健全行业服务质量和专业人员资质认证标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本《通知》执行中的重要情况与问题,请及时报教育部。
如何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申报材料
1.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2.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3. 公司章程;
4. 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工作人员简历和有关证明;
5. 公司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合作基础的证明材料;
6. 公司拟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行政区域及可行性报告;
7. 公司办公场所、办公设施证明和用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办公场所、办公设施的证明;
8. 公司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银行预交100万元备用金的证明。
审批流程
一 受理:申请人到省教育厅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视窗提交申请材料。政务服务中心即时登记并在1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放补正通知书,要求7日内补正;不属于本厅职权范围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发放不予受理通知书。 决定受理的,由政务服务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送审批处室。
二 初审: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在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入稽核环节;
三 专家评审: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办人组织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专家评审及实地考察后转入稽核;
四 稽核: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主要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稽核,符合要求的转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审批;
五审批:省教育厅分管领导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六办结:省教育厅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经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列印行政许可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专家评审环节不计入审批期限。
许可收费
不收费
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
自2013年教育部下发《做好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权下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已有15个省市发布了各自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与监督管理的试行办法》。本文是《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与监管办法》,由提供。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保障自费出国留学当事人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行政法规和决定,结合天津市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相关的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属于特许服务行业,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须经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并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境外机构、外国在华机构、中外合资机构以及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四条 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应以培养人才为宗旨,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和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政策,诚实守信,合理收费。
第五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介服务机构的资格认定、监督检查、日常监管。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中介服务机构的登记注册、超范围经营中有证无照等违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本市公安机关负责中介服务出入境秩序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是指向服务对象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法律服务、入学申请和护照签证服务。中介服务机构申请经营上述出国留学服务的,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审批。
第七条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的教育机构或教育服务性机构,且其法定代表人应是在中国境内定居且不具有境外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公民;
(二)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三)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主要工作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我国及相关国家教育情况、留学政策,工作人员的构成应包括具有外语、法律、财会和文秘专业资格的人员;
(四)用于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办公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六)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关系,并签署有效的自费出国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
第八条 申办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机构,应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法人资格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相应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
(四)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中、外文本),以及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签约方的法人资格证明;
(五)资产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六)机构章程;
(七)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培训计划、师资状况的说明,可行性报告(应包括相关国家教育状况及留学政策的分析);
(八)办公场所(场地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和办公设施证明。
第九条 中介服务机构跨区域从事中介服务的,应当依据本办法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中介服务的资格认定。申请资格认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申请表》;
(二)开展中介服务的总部公司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三)开展中介服务所在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总部公司无违规证明;
(四)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相应资质证书等有关证明;
(五)分支机构机构章程;
(六)分支机构拟开展中介服务业务的工作计划、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培训计划、师资状况的说明,可行性报告(应包括相关国家教育状况及留学政策的分析);
(七)分支机构办公场所(场地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和办公设施证明。
第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数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
备用金及其利息归中介服务机构所有,由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实施监管。
中介服务机构无力按照仲裁机构的裁决和人民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或者无力支付行政罚款、罚金时,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动用备用金的申请(附仲裁机构、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的裁决书、处罚通知书、判决书的复印件)。
经批准动用备用金后应在2个月内补足备用金,备用金未补足之前,暂停一切中介服务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被取消中介服务资格或主动终止中介服务业务后,如90日内未发生针对该机构的投诉或诉讼,方可领取其备用金及其利息。
第十一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0月份集中受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认定申请。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完成对受理材料的审核后,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发放《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通知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机构。
第十二条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资格的机构自接到《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委托监管备用金协议》,并向指定银行交存备用金。凭备用金存款证明到本市教育行政部门领取《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第十三条 申办机构或分支机构持《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向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申请登记注册,申办机构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领取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十四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服务对象签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服务项目、服务费用等事项。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第十五条 中介服务机构可以为已完成义务教育、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一)提供有关国家和地区教育情况、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招生信息等信息咨询;
(二)提供有关国际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
(三)代办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入学申请;
(四)指导、协助办理出境所需的签证、公证等材料;
(五)组织在外学习、生活、留学安全等注意事项的培训;
(六)提供在外学习、生活以及学成回国、工作咨询等所需的服务。
第十六条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代替国外教育机构向服务对象收取学费或组织相关教学活动。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以承包、转包等方式交由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到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开展自费出国留学咨询、讲座、座谈会、介绍会等任何形式的自费出国留学招生宣传活动。
第十七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在主要经营场所显要位置悬挂《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八条 《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继续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业务的,应在有效期满前60日内,向原颁发资格认定书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的,在有效期满后,不得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十九条 延期申请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一)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延期申请书;
(二)《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原件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和主要工作人员简历和有关证明;
(四)与国外高等院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直接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自费留学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书(中、外文本);
(五)资产证明、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
(六)机构章程;
(七)办公场所(场地租赁合同、房地产证)和办公设施证明;
(八)有效期内经营情况报告。
第二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以及出资情况等重大事项,应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资格认定变更,并凭新的资格认定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在破产、解散、停业6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终止中介服务申请(包括处理善后事宜的措施、期限和留守人员名单),缴还《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经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注销其资格认定书。中介服务机构在接到核准通知书15日内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
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中介服务机构,自破产宣告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天津市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即行无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资格认定书。
第二十二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对本市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本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上一年度经营状况报告、本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材料。
第二十三条 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每年底对经资格认定和年检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出国留学签证材料准备攻略
如果计划要出国的人,首先要办理一个护照,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护照,我是在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所办理的。下面说说留学签证材料的准备。
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一个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到当地的公证处公证(不能异地办理公证),公证大概三天时间,直接翻译成西班牙语,一份就可以了。
学位证书公证需要到高校的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同样翻译成西班牙语,多一份多加10快,可以要两份(国内留一份,国外留一份),时间需要三天。
公证处认证所有的材料准备完毕,就可以送到认证处公证,大概十天时间,中介的可能快些,但是会贵些,大概300-600一份。
签证预约等这两个材料都准备好了,就可以预约签证了,后面再说。
出国留学请中介办理怎么样?还是自己办理,日过自己办理,自己办理需要准备写什么?
出国留学你需要了解的基本常识
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申请自费留学,一般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1、 有一定标准的外语水平
2、 有一定自理能力
3、 有充足的经济来源
4、 身体健康
二、国外院校对留学申请人的外语条件有什么要求?
国外学校对留学申请者都有一定的外语水平要求,只是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标准。赴美、英、澳、加、新等通用英语的国家学习,需通过英语熟练程度考试,如TOFEL、GRE、ESE、GMAT、MELAB、IELTS等。以IELTS为例,中国大陆学生申请赴英、澳、新留学,研究生须6.5分以上。
三、到国外留学需要经济担保吗?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必须有足够的在国外就学的学习、生活经费来源。尤其是申请到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留学,申请留学者必须证明自己有足够能力支付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各种费用。经济来源方式有自筹资金、亲友资助、朋友担保、获取奖学金或助学金、半工半读等方式。其中,足够的经济担保是各国普遍的要求,许多国家均对经济担保人的资格、担保金额做出规定。当然,如果能够获得国外院校较高的奖学金、助学金,可以不要经济担保。如果到发展中国家留学,大多不要求提供经济担保。
四、外国对留学申请者身体健康条件有何要求?
申请出国留学必须身体健康,尤其不能有传染病、精神病。许多国家对申请者体检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者的年龄一般应在18岁以上,35岁以下。
五、我国指导留学的总方针是什么?
我国目前指导留学工作的总方针是:\\\"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
六、国家现在执行的主要留学政策是什么?
国务院办公厅一九九二年八月发布了《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通知》对留学工作许多重大政策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1、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回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
2、对持过期因公普通护照或一次性出入境因公普通护照的留学人员,可为他们办理护照延期或换发新护照,对要求将因公护照换为因私护照的,也可给予办理,已取得外国国籍的人员应提出退出中国国籍,依照我国国籍法的规定办理,按外籍华人对待。
3、留学人员申请办理护照延期、换发新护照,以及退出中国国籍手续时,应予办理。如与原派出部门或单位有经济及其他未了事宜,应与这些部门或单位协商解决,不影响上述手续的办理。
4、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后,只要他们持有我国有效护照和外国再入境签证,无须再履行审批手续,即可随时再出境。
5、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要鼓励促进国际交流合作,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在国外兼职。
6、留学人员的家属申请出国探望留学人员,应当允许,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审批。
7、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落实具体措施,方便在外留学人员回国,简化出入境手续,妥善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生活上的具体问题。
8、在留学人员较集中的地方,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团体根据需要建立留学服务机构,帮助留学人员办理有关事宜,为他们提供各种服务。
9、我国驻外使(领)馆代表国家管理留学事务,应保护我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他们的学习研究工作和日常生活给予帮助,为他们排忧解难,并及时向他们介绍我国国内情况。
七、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什么?
支持我国公民自费留学的主要政策是:
1、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自费大学毕业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可持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2、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训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包括归国华侨、国外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华人的直系、非直系眷属)在国内服务一定年限或偿还高等教育费后均可申请自费出国留学。
3、为鼓励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对博士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做博士后研究不收取高等教育培养费。
4、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生和公费培养而未完成服务年限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偿还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分别由最后就读学校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收取,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根据实际提供的培训费确定。收取的高等教育培养费全部用于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和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工作。所在单位不得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重复收费。
5、大专以上的公费在校学生和公费培养的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局)审核并取得有关证明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6、在校大专以上学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在出国前所在学校应保留其学籍一年。在职人员申请出国留学,其公职等问题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
7、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兑换一定数量的外汇,并可在购买出国机票时享受优惠。
8、国家鼓励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后回国工作。用人单位对自费留学回国人员应与公费留学回国人员同样对待,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录用,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八、为什么说我国对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政策有较大突破?
2000年7月,国家人事部印发了《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的意见》。意见规定,国家鼓励银行、保险、证券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以能创造经济效益和单位有承受能力的原则,自主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留学人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制定办法,所需资金按现行资金渠道解决。回国后主竺的科研项目,确属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急需的,申报立项后可由国家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遴选,可根据岗位急需,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也可通过其他形式,经适当渠道考察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单位和入选条件,按干部管理权限,可聘任或委托其担任银行、保险、证券等单位领导职务,及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导职务或高级行政管理职务,可以担任司局级职务。
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可保留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如绿卡)。根据工作需要,符合任职条件者经一定时间任职并放弃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可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留学回国人员报酬应与其本人能力水平、对国家的贡献和所创造的社会经济效益挂钩,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根据职务、岗位变化和贡献大小进行调整。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要素可以参与分配。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其合法收入纳税后,可兑换成外汇汇出境外。
在聘用或在职期间,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将享受与用人单位其他人员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家庭生活基础在国外的可享受出国探亲假。随同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的家属(含外国籍配偶)在国内就业。子女在国内上初中、小学的、由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分就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学校或:双语学校\\\"\\\"双语班级\\\"、报考高中、大学的,可酌情给予适当照顾。
九、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去哪些国家为好?
对于这个问题,不能笼统地回答去哪个国家好去哪个国家不好。这要根据申请者的求学、发展志向、自身条件及经济支撑能力等来分析和判断。
一般说来,申请者愿意到经济发达的国家和世界知名的院校深造,本人的学习天赋较好,又有充足的财力支持,当然可选择美、加、欧、澳、日等国家或地区留学。这些国家经济发达、教育先进,去那里留学可以学到更多、更新的科学知识,可以掌握更高、更精、更尖端的先进技术,从而使自己将来更具有社会竞争力。
而对于另一些人,对去发达国家留学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们选择那些教育先进且与国际接轨,又有稳定社会环境和较好生活条件的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留学(如南亚各国),也不失为明智之举。到这些国家或地区留学,主要优势有三条:一是所学专业课程与国际接轨,或文凭国际上广泛承认,二是除攻读了一门专业课程外,还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三是费用低。到这些国家留学的学习生活费用,仅相当于发达国家留学费用的三至五分之一,就目前我国情况而言,一般工薪家庭有可能支付得起。
究竟选择到哪个国家或地区留学为好,申请者要多方面考虑判断。总之,既要达到出国留学深造目的,又要因人制宜,量入为出,不至于使本人或家庭陷入困境。
十、现在最时兴到哪些国家自费留学?
一般说来,我国学生到美、英、加、澳、新和日、德、法、意、澳等国仍是首先考虑的留学之地。这些国这经济发达、社会稳定、教育先进、长久不疲地吸引着留学者的目光。但最近一个时期以来,部分人留学的注意力有所转移,似乎开始转向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等南亚国家。这几个国家的共同特点是:经济发展较快,亚洲文化背景,教育制度与国际接轨,英语教学环境,学习生活费用低廉等,甚至在这些国家的某些学校还可以攻读西方国家的专业课并能获取相应国家的文凭和学位。这对于许多又想送亲人出国留学,经济上又不是负担过重的家庭来说,决定到上述国家留学,不能不算是一个好的选择。
十一、如何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
办理自费出国留学手续,是一项严肃、认真、繁杂的操作过程,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按照一定的步骤完成一定的程序。完成整个程序,即办完全部留学手续,大约需要4个月到1年的时间,具体手续如下:
1、 选定留学目的院校
2、 报名申请登记,填写留学申请表
3、 提供相关材料与证明
4、 获取入学录取通知书
5、 办理护照
6、 申请签证
7、 兑换外汇、订购机票、启程。
十二、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和证明?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的目的的国家和院校不同,要求提供的材料与证明也不尽相同。但发达国家留学要求提供的材料、证明多面繁杂,而到非发达国家即发展中国家留学要求则简单许多。
(一) 到发达国家留学,主要应提供:
1、 最高学历证明书及其公证
2、 学习成绩及其公证书
3、 TOFEL、IELTS、GRE、GMAT考试成绩,或其他外语学习证明
4、 出生公证书
5、 婚姻公证书
6、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7、 教师推荐信
8、 资金、财产担保公证书
9、 工作证明(若有)
10、彩色证件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 到非发达国家留学,则主要提供:
1、 学历证明
2、 学习成绩证明
3、 彩色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如何选择推荐人及准备推荐信?
在联系出国留学的过程中,请什么样的推荐人和如何准备推荐信是十分重要的。选择写推荐信的人,应选那些自己的任教教师或是对自己的学习、生活、专业或研究比较了解的人。他们最好是任课教授、大学辅导员和系主任。并不一定非得找辽士、校长不可,除非申请者曾在他们手下直接工作过。
外国院校一般要求留学申请者提供2至3封推荐信。信的内容应客观真实,说明申请者的品行、学业等情况,应避免过多溢美之词,并能提供事例佐证为佳。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使馆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十四、已被国外学校录取是否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这是不少初办自费出国留学申请者及他们家长容易产生错觉的所在之一。申请自费出国留学,首先必须有国外院校或培训机构接收并发出入学录取通知书,但这并不等于如此就能成功地出国留学了。这只是必备条件之一而已,同时申请者还要申请到出国护照和接收院校所在国驻华使领馆的学生签证。申请出国护照,只要申请人出据国外院校入学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文件、资料,一般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都能够得到,而申请留学签证却一不定能顺利取得。有关使馆的签证官们还要审查申请者的许多证明材料,当其确信申请者的真正留学目的和具备充分的留学条件才会签发留学签证。只有得到了留学签证,才等于能出国留学了。
出国留学一定要中介才能顺利出国吗?
申请出国留学不一定需要通过中介,因为出国留学需要办理很多的流程和手续,一般的人如果不知道如何办理申请留学手续会很麻烦,所以大部分人会选择通过中介来办理留学流程。
留学中介
留学中介是为出国留学人群提供留学签证办理服务及海外院校选择与申请和留学材料的准备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留学机构,出国留学申请人可以将出国留学的相关事务托管于留学中介,申请人只需要准备和提供出国留学申请材料和考试成绩即可。因为出国留学属于我国的特殊行业,正规的留学中介需有留学资质,并在教育部备案才可以经营出国留学事务,所以学生在选择留学中介时一定要合作留学资质。
今天关于“留学中介可以搞定出入境吗”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