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21至2022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1至2022学年时间安排

1.第一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21年8月30日开学上课,2022年1月8日放假,全学期共19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21年8月30日开学上课,2022年1月15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21年8月23日开学上课,2022年1月15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

(3)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高一、高二年级于2021年8月23日开学上课,2022年1月15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1年8月9日开学上课,2022年1月22日放假,全学期共24周。

2.第二学期

(1)小学

小学各年级于2022年2月21日开学上课,7月9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

(2)初中

七、八年级于2022年2月21日开学上课,7月9日放假,全学期共20周。九年级于2022年2月21日开学上课。

(3)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

高一、高二年级于2022年2月14日开学上课,7月9日放假,全学期共21周。高三年级于2022年2月8日开学上课。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和广大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校历》安排,按规定时间开学、放假,未经市教育局同意,不得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时间。

(二)各中小学要严格按照《校历》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教学时间,不得随意超前、推后教学进度。加强中小学生睡眠、手机、读物、作业、体质等“五项管理”,依据本校历,科学制定学校作息时间,保障学生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三)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各学校《校历》执行情况和课时进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把严格执行《校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内容,以校历为基本依据,及时查处提前上课、违规补课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市各公、民办幼儿园参照小学开学、放假时间安排各项工作;特殊教育学校根据学段按照普通中小学时间安排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