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6周岁以上备基本学习能力的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

特殊儿童的教育又可分别成为盲童教育、聋童教育、智力落后儿童教育、超常儿童教育、言语障碍儿童教育、情绪和行为障碍儿童教育,多重残疾儿童教育等。特殊教育的主要精神是考虑到每个孩子个体内在及个体之间的个别差异。

报名办法和须具备的材料:

1.适龄中、重度智力障碍儿童由监护人带领到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时请携带由省级或市级相关医院出具的智商鉴定证明、实住房屋证件、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

3.另外中、重度智障儿童少年可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以到康复机构、残疾人之家集中送教为主。

4.学校对因户籍变更申请转入,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应及时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5.特殊教育学校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对不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对已修满义务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规定课程者,发给肄业证书;对未修满义务教育年限者,可视情况出具学业证明。学校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