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用途分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科教文卫体用地。
土地的用途受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划拨土地决定书》等资料的限制,《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也规定,土地使用者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原出让方的同意,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规定了此条,同时,在城市规划区内,还要征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否则,就属于违法用地。再者,科教文卫体用地属于公益事业用地,一般是采取行政划拨方式供给,而商住用法属于商品房性质,应当采取出让方式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