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教师属于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这个职称的称谓,已经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一级教师”。

中小学职称改革前的小学二级、小学三级=中学三级,改革后均为三级教师,属员级;改革前的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改革之后均称为二级教师,属助理级;改革前的小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改革后均为一级教师,属中级职称。

中小学2015年开始职称合并改革现在已经结束,现在中小学教师职称有四个级别:员级(三级教师);助理级(二级教师);中级(一级教师);高级(高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