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小学于2017年1月14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于2017年1月21日起放寒假。2017年春季开学,2月12日报到,2月13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寒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

临近期末,西安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全区县范围的统一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在放寒假前,要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重污染天气防护教育,对师生进行防火、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烟花爆竹伤害等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