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现行做法

韩国实行9年制义务教育,小学6年,初中3年。2014年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共有8429所,其中小学5541所,初中2888所。2014年班级平均学生数,小学平均23人,初中平均30人。2014年平均每个学生享有的校舍建筑面积和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小学平均为16.5平方米和16.3平方米,初中平均为14.2平方米和13.4平方米。韩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主要有以下做法。

1.坚持立法先行

韩国独立后,颁布了《义务教育实施计划》。1948年颁布的《大韩民国宪法》确定“保障教育机会均等和小学无偿教育”的目标,确立了“平等”与“免费”的义务教育方针。1952年年底颁布《教育法施行令》,开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1971年制定《地方教育财政交付金法》,规定了全国税收总额中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地方税收中义务教育经费的比例,在法律上为义务教育经费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20世纪80年代初,韩国政府开始在部分地区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首先从不发达地区开始,然后扩大到全国。1984年的教育法规定,所有国民有权接受6年的初等教育和3年的中等教育,由此奠定了韩国9年制义务教育的法律基础。

2.推动师资平准

20世纪八九十年代,韩国义务教育产生了很多问题和弊端,导致课外辅导学校的兴盛,以及大规模和低龄化的出国留学。韩国政府更加注重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把教师确定为公务员,把教师平准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此升格一些中等师范学校,不断提高师资水平,同时,建立校长每2年,教师每4年定期流动制度,缩小不同地区在师资水平上的不均衡,以推动实现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

3.改革入学制度

韩国政府1968年开始实施初中免试入学制,实行推荐分配制,从而避免了小升初的激烈竞争。初中免试入学,初中生在校人数剧增,随之而来的必然是高中入学的激烈竞争。为解决这一问题,1974年韩国政府实施高中平准化教育,取消普通高中和重点高中,所有初中毕业生按学区划分,通过推荐、书面材料等方式就近升入高中,接受统一、均等的高中教育。高中升学的平准化无疑有利于初中的正常化教学。

4.实行校舍建设标准化

1953年制定的《义务教育六年计划》同时规定了入学率和设施等指标。20世纪60年代初,韩国政府结合两个“经济开发五年计划”制定了两个《义务教育设施扩充五年计划》,历时10年基本实现了目标。针对一些地区因发展大规模产业人口急剧聚居产生的就学需求以及部分财政较为困难的地区,韩国也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筹资解决方式,如玉溪东部初等学校采取BOT模式,由企业财团出资30亿韩元兴建学校,政府再按支付租金的方式分20年还款(20年后学校归政府),这种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学校和教室等不足的问题。

5.实行设备配备标准化

韩国于1969年颁布《学校设施及设备基准令》(总统令第4398号),这是韩国中小学校在设施和设备方面最基本的法律。该基准令规定的内容有:学校必备的建设用地、普通教室、特别教室、电化教室、图书室、商谈室、管理室、医务室、厕所、休息室、更衣室、附属实习室面积,以及学科或课程必需的图书、器具、标本、模型等教具和实业学校的实验及实习设备,还包括供水、消防、电器、电话等其他设备。为使中小学校舍更趋标准并提高学校建筑设备的质量和使用效率,韩国教育部在20世纪80年代先后制定了4种标准设计图,供建筑学校时选用。

6.制定扶持弱势地区政策

韩国政府义务教育政策是中央财政投入为主,地方为辅。发展义务教育从弱势地区开始,然后向发达地区扩展。农村、岛屿等偏僻地区经济、教育条件相对城市长期处于弱势地位,韩国中央政府一直予以重点扶持,免费对象也主要优惠这些地区的学生。1967年颁布了以振兴岛屿及偏僻地区义务教育为目的的《岛屿、偏僻地区教育振兴法》,优先解决岛屿及偏僻地区学校用地、教室等必要设施设备。1985年实施的初中义务教育,同样是率先从偏远地区开始的,《关于实施初中义务教育的规定》的总统令规定,率先在岛屿、偏僻地区实施免费的初中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