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录取规则:

1. 共享学区学校:按积分高低排序,先投给A学校,如A学校未录取满,则投给B学校。

2. 分享学区学校:先被分享学区学校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信息自动进入被分享学区的学校。

3. 单享学区学校:先单独录取。

4. 特殊住房类:深户按居住时间长的优先录取,非深户按其中一方在深累计缴纳社保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