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格审核的通知》规定,申请人需为青岛市户籍居民,家庭人口不超过规定的人数,家庭月收入需符合规定,不能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且无购买住房和持有自有住房的情况。同时,如果申请人或者家庭成员因未及时参加养老保险或者缴纳保险费等原因未达到参保期限的,也将被视为不满足申请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