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师生员工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幼儿园配1名专职保安。

2、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

3、超过1000人的中小学,每增加500名学生增加1名专职保安。

4、寄宿制中小学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300名寄宿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

希望所有学校都要严格遵守规则,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一定确保孩子的安全,以防万一,做到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