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学条件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本区户籍学生确因户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二、转学申请及办理手续时间

本区户籍有转学需求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12月21日—25日下午3:30—4:30到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校核查居民户口本、产权证。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校填写《拟转入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出学生信息登记表》《拟转入转出汇总表》,于2021年1月5日将电子版上报教体局小学教育室,转学纸介材料按规定时间现场核查,待审核通过后准许转学,并于开学前、后一周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准确告知原因。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任何学校不得转出未完全履行转学手续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