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中心负责全院师生校园卡的办理、维护、挂失、解挂、补卡、密码修改、注销卡片等管理工作。

(二)新生入学注册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一寸彩色照片,送交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统一制作发放。

(三)新分配(调入)教职工及未能集中办理校园卡的学生,可携带工作证或学生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和一寸彩色照片,到管理中心办理制作。

(四)校园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或转借他人。

(五)校园卡在发出后7天以内,如非人为原因损坏,可免费补办新卡。

(六)校园卡丢失后可到自助服务终端(圈存机)或管理中心进行挂失。申请补办校园卡需交纳校园卡工本费,校园卡工本费暂定20元/张。

(七)校园卡在使用有效期内,未经管理中心允许,不得套取现金。毕业生离校时,管理中心统一将学生校园卡内余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返回到与校园卡相对应的银行卡账户内,确保学生的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