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下驾驶证的满分学习程序。
1、机动车驾驶人凭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到市交通安全教育学校接受为期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同时上缴持有的驾驶证,领取已接受教育的凭证。
2、凭有效的身份证明、已接受教育的凭证办理科目一考试相关手续,考试合格后办理清分业务。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累积记分达到24分的,还应预约参加科目一、科目三考试。因故缺考的,应提前一日取消预约。经考试合格后,一个工作日内凭上述手续和《机动车驾驶人考核记录单》办理清分业务。
3、考试合格后,持车管所核发的考试合格凭证(已盖车管所业务章)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违法处理大厅(丽园北路900号)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驾驶证。持有本地车管所核发的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满分考试合格后,到车管所办理降级换证手续;外地车管所核发的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领取驾驶证后,规定时间内到发证地车管所办理降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