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小区锅炉房属于配套设备用房,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根据《住宅专项维系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小区的锅炉、暖气线路属于业主共用设施设备,除非购房合同中明确了此锅炉由开发商单独购买,否则属于已经被业主分摊了的部分。因此,物业公司只是此设备的委托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