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委会全称“校务委员会”,由政府代表或职能部门代表、社区代表、学校代表等社会多方位代表组成,讨论、决定关系到学生及家长权益、学校重大事情等的事项。
校委会制度是现代学校的管理制度,理论上体现着学校管理的制度化、人本化、科学化。在中国大陆,校委会的核心成员绝大部分都是党委领导班子,校长常常在校委会当中兼任要职。在港澳台地区,校委会作为对学校大政方针的宏观指挥者,实际上更体现出类似于“公司股东代表”的性质,而具体的校务工作则交给校政机构比如校长办公室以及其他科室。欧美国家的情况暂时不清楚,可能与港澳台更为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