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榆次一中以下安排:
2020年6月30日以后片内新建并具备入住条件的住宅小区,其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入学,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回迁户除外)。
(二)适龄儿童父母没有自己的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片区内就读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 父母双方均未购房或未分配住房(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 孩子出生后的户籍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3. 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片区内学校就读。
凡不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三)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的父母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所有,其父或母的房产份额须占50%以上(包括50%),方可分配到相应的片区内学校就读。
(四)购置二手房,必须持父母一方的房产证,子女才可以在相应片区内学校就读,且每套住房小学六年内、初中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片区内学校就读。否则,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五)榆次城区户籍的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其住房为亲戚房产,均按租房户统一安排到相对就近且学位不满的学校就读。
(六)榆次城区户籍,其住房拆迁,并有市、区安置办拆迁协议书,按照协议安排就读。
(七)榆次城区户籍,其住房属父母单位的公房,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工作证、社保卡、供热公司缴费票据、水电费票据等,到相应的学校就读。
(八)榆次城区户籍,小学在外地初中回榆次就读的,可提供小学毕业证、学籍卡、学籍所在校标识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分配到片区内相应的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