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学院普通本科各专业与南京师范大学联合办学,以南师大浦口校区名义招生,江苏教育学院为办学主体,负责新生的录取工作,承担日常教学、学生管理任务。

学生完成全部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注明“与江苏教育学院联合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江苏教育学院只与南师大联合办本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