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外籍教师的身份审查和聘用管理。由公安部门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外籍教师来华前的身份验证。职能部门试点设立外教行业协会监管企业或机构的外教招聘,建立行业规范,对拟聘外教进行详尽的背景调查,重点考察是否具有从业资格,提交材料是否作假、有无夸大宣传等。定期对聘用外教的机构或企业进行抽查走访,重点关注“兼职”外教情况,确保他们工作的合法性。
二、建立外教全市信息网络,组织对外籍教师资质能力认证测试。定期更新数据库,对持有相关资格认证的外教实行一人一证实名登记。提高外语教育岗位准入门槛,拟聘用外教需持有全球认可教授非英语母语学生的教育资历证书(TEFL、TESOL、TESL),定期组织对外籍教师资质能力认证测试。设立信用追踪系统,有严重不良工作记录的外教记入教育工作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