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剥夺型惩罚。

1、取消评优资格,降低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开学之初,班主任就要和学生说明白,违反哪些规定就必须剥夺评优资格,降低评价等级,先让学生心中有数。学生一旦违反且屡教不改,就必须实施。

2、请出教室反省。上课时学生不但自己不听讲,还扰乱别人,故意与老师做对,致使老师不能正常上课。班主任就需要把学生请出教室,到办公室或者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反省,只有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立即改正,才能允许其回到教室。

3、不允许进教室。有些孩子不但上学经常迟到,而且课间经常到操场玩耍而迟到,根本不顾及铃声的存在。班主任在问清楚学生迟到原因的前提下,可以暂时禁止期进入教室,站在门口反省,但是初中生一般不要超过十分钟。

4、停课。学生本人犯了严重错误,或者学生相互之间发生激烈冲突,防范其再犯,在征得学校同意以及家长配合的前提下,可以让家长领回家停课反省。一般以三到五天最为合适。

5、调整座次。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影响别人或者故意捣乱。班主任可以调整其座次,放在教室的最前头或者是最后头,与其他同学隔离。同时,班主任要及时通知家长,告诉家长这样做的理由。

6、没收物品。学生把学校禁止的手机、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教室,班主任一定要配合德育处没收。并且明确告诉学生及其家长,手机是什么时候归还,至于管制刀具,那就永远不要归还了。

7、撤职、停职。一旦学生干部犯严重错误,班主任可以撤职或者停他的职。但是,事先必须和他沟通,明确告诉学生,鉴于他严重犯错,必须撤其职务。但不要在班上公开宣布,同时也要安排其他同学接过他的工作。

二、偿还性惩罚

1、要求学生赔礼道歉。损害他人利益,赔礼道歉是必要的。但为了防止学生冲动,拒不认错,班主任需要和学生讲明利害关系,让他认识到错误。

2、赔偿。损害公务以及他人物品必须赔偿,这个毋庸置疑。

3、写检查。注意写检查只适应用于很少写过检查而且头脑比较清楚的学生,写检查的重点不应该只是认错表态,而是反思自己犯错误的过程。

4、当众检讨。

三、吃苦受罪型惩罚

1、罚站。上课睡觉打盹的学生,或者是注意力不集中的学生,让其站着听讲,但不要时间太长。

2、罚干值日。对那些乱买乱吃,乱扔垃圾的学生,就要强制其为同学服务,必要时有人陪着。

3、心罚。对那些屡教不改,或者是以违反纪律为乐的学生,班主任就要故意对其不理不问,看都不看他一眼,让他自讨没趣。但如果学生认识到错了,就要另当别论。

4、上报德育处和教导处,给予纪律处分。对于该处分的学生,班主任一定要求学校给予处分,不可姑息,否则会助长学生的歪风邪气。当然,给予学生处分要慎重,事前要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