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宿州专业的留学中介电话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贷款承诺书(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贷款承诺书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承诺书的场合越来越多,承诺书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只有受要约人才能取得承诺的权利,受要约人以外的第三人不享有承诺的权利。来参考自己需要的承诺书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贷款承诺书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贷款承诺书 篇1

 根据与贵公司签署的___________________贷款(贷种)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现将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申请贷款,并自己使用,本人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二、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若有违反,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三、不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获得贷款,即不能将贷款资金转借他人使用;若违反此项规定,将贷款转借他人,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贷款风险将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已知晓此笔贷款每月还款日及还款金额,并承诺在每月还款日当天按时

 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存入相应还款账户(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并授权_________银行从该账户扣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若因未按时还款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已同意并签署借款合同,且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合同中规定应尽的责任及相关义务。 本人已了解并承诺遵守上述事项,如违反以上事项,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承诺人配偶(借款人配偶)签字及手印:

 担保人签字及手印: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姓名:,工作单位:

 本人姓名: ,工作单位:

 本人于20xx年 月 日向xx区财政局借款x万元整(大写: 整)。于20xx年 月 日还款给 ,逾期未还作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今后的工作收入(或筹集到的款项)限用于缴交借款,还款时间每月月初5号—10号之间。还款方式以现金方式为主,银行转账只提供xx区信用社。xx区财政局收到款之后要出具相应的收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本人同意将本人的 提供抵押。

 4、若本人因故要出国(境)留学或定居,愿意交清全部欠款后再办理出国(境)等相关手续。

 5、在欠款期间,若本人因故转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由变动,保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xx区财政局。若因不及时反馈信息造成不良后果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6、本人保证一定在20xx年 月 日前还清所欠的欠款,做诚信人,恪守信用。

 7、本承诺一式三份,一份存xx区财政局,另两份本人保存。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本人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当事人签字:

 当事人签字:

 20xx年 月 日

 为充分发挥中介的市场媒介作用,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良好形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为在x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中介市场的从业机构,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

 2、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中介服务,切实保护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3、保证所提供的房源信息客观公正,不提供虚假材料,广告宣传不夸大、不误导,不损害当事人利益;

 4、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委托,不给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者权属有纠纷、权利受限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5、保证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符合上市销售的条件,不给未取得《xx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代理;

 6、保证按政府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中介服务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违反规定多收费的,双倍退赔多收费用;有赚取差价行为,双倍退还所收差价。

 7、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双倍退还所交定金因中介原因致使合同签定后当事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双倍退赔合同约定的中介费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贷款承诺书 篇2

 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职务_____。因该同志在贵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单位郑重承诺:

 1、督促该职工按期足额归还公积金贷款;

 2、如该职工贷款逾期时,代扣其工资及其他收入归还公积金贷款;

 3、该同志调出本单位工作时,及时书面通知贵中心,并配合贵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满足以上条件,贷款职工可享受联保比例下降10%的优惠政策。

 借款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公章)

贷款承诺书 篇3

 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同意我 ________________(子/女等称谓、借款学生姓名)向家庭开发银行湖南省分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___________元,用于缴纳其学费,住宿或作为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本人承诺作为其永久联系人,按规定向学校提供其****,督促其按时归还贷款本息。

 承诺人(签字加盖手印)

 年 月 日

贷款承诺书 篇4

 本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系_____市__________(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现因在_____市购买住房向_____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特作如下承诺:

 一、本人(含配偶)所购住房坐落_______________,用于自住。

 二、严格遵守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在贷款后按月、及时、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因住房公积金在异地缴存的理由而发生逾期还款。

 三、如本人发生贷款逾期,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银行为催收逾期贷款、实现债权和抵押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如交通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邮寄费等均由本人承担。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中心留存两份、本人留存一份。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联系手机: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亲属姓名:_______________(称谓: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地亲属姓名:__________(称谓: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工作性质:国企□ 私企□ 外资企业□ 合资企业□

 借款人员:固定工(正式工)□ 招聘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

 单位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联系人姓名:_____ 联系人手机号码:__________

 (人事、财务等部门固定)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协调机关科室、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汇集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信息;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安全保密、来信来访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督科)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调研;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依法行政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和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拆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承担有关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有关信息数据和统计管理工作。

(三)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相关的配套法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定公务员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培训工作;推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交流工作;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研究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公务员奖励工作,负责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和上报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奖励、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资格条件,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以市政府名义任免的部分***员行政任免的具体事宜;承担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省公务员局交办的工作。

(四)劳动监察科(农民工工作科)

拟定劳动监察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承担劳动保障监察员有关管理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其他监督检查工作。拟定农民工工作相关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推动农民工创业工作,协调解决农民工就业、创业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落实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办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具体工作。

(五)职业能力建设科

拟定和落实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研究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技工院校就业培训及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综合管理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指导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工定级工作。

(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推荐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并负责管理协调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吸引留学回国人员来宿工作和回国专家来宿定居工作政策;负责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承担国(境)外机构在宿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才开发科)

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相关改革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负责组织管理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和调配事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和考核奖惩工作;承担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有关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按规定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事宜;负责有关培训机构资格的论证和评估,发展、规范培训市场;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承担市重大人才专项的有关工作。

(八)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工资(离退休费)、津(补)贴、福利费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疾病、工伤、生育等停工期间待遇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和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定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九)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有关政策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市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县区就业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工作;落实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宿就业管理有关政策办法,承办外国人(不含专家)来宿就业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失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失业保险地方性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登记、保险基金征缴、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失业保险金稽核办法实施工作;研究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组织实施;承担失业预警有关工作;落实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监督实施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办法;负责对全市就业服务机构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十)养老保险科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研究拟订养老保险地方性政策规定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研究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承担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工作;落实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承担参保人员退休的审批。

(十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相关政策及其基金管理相关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医改的具体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综合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订职工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等机构的资格标准;组织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查核定工作;组织落实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对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承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十二)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有关政策;拟订全市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拟订被征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审核并监督落实;指导和监督原农村养老保险规范运行,平稳过渡;负责市区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领取养老金审批;指导和推进农村特殊群体养老保险制度;负责承办其它农村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十三)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培训计划,完善培训和安置制度;承办市直机关和省直驻宿单位安置和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配偶、子女安置和有关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为副县级规格)。

(十四)引智办公室(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外国专家局)

贯彻执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专家交流事宜;归口管理来宿工作外国专家,组织实施省、市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培训计划、培训项目的审核和管理;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按规定监督管理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承办省、市引智领导小组、省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工作。(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副县级规格)。

(十五)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协调劳动关系有关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负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审查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并监督检查;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规范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指导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及其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并完善劳动争议协调机制;办理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工作。

(十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统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办理经授权的一般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和过程督办及特殊事项的督办;负责联办事项的协调;负责对省厅有关行政审批项目的初审;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贷款承诺书(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今天关于“宿州专业的留学中介电话”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并从我的回答中找到需要的信息。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