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投标让利是什么意思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招标文件中的不让利部分怎么计算(工程让利承诺书)

招标文件中的不让利部分怎么计算

投标单位其实没什么特别要做的,就是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把每一条子目的价格标清楚。让利体现在每个子目中,不像以前总价让利标的那么清楚。举个例子:如你们按照企业定额算出来的报价中,面砖是100的报价,如你们觉得报价高了想让利,分析后觉得面砖可以让利30,就把面砖的报价直接改成70就行了。

投标中让利多少个点?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哪个部分让的利?利润?管理费? 整体让利,你们投这个标一共是1000w,他说让利,你就调一下点,一个点是10w,你看你们能接受多少,成本多少,自己决定。 工程投标时如何确定让利数? 这个问题是所有预算员都头痛的1个问题,让少了,你就中不上,让多了,又有很大的风险,其实,就预算员来讲,你只要是能确定自己的测算是准确的,有 多少利润,市场同样工程的造价,以及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那你会有个建议性的报价,这包括成本和利润,其他的就是领导的事了

还有1点是非常重要的,你不能根据领导的意图,给出不符合实际的报价,那会害死你,你要对自己的计算负责 项目经理自己会决定让利数的 你只要问去就可以了,他会定的。 明源云采购

什么是投标、招标、中标?

1、招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相对于投标,称之为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说明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的范围、标段(标包)划分、数量、投标人(卖方)的资格要求等,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卖方)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投标的行为。

2、投标:是设置一个价格的一个提议。提议人愿意付出东西或者指定一些事情被完成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

3、标的: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货物交付、劳务交付、工程项目交付等。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

标的的种类总体上包括财产和行为,其中财产又包括物和财产权利,具体表现为动产、不动产、债权、物权、无体财产权等;行为又包括作为、不作为等。

4、中标:是指投标人被招标人按照法定流程确定为招标项目合同签订对象,一般情况下,投标人中标的,应当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扩展资料:

中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中标的标准,法律上规定了两项:第一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这里所谓的综合评价标准,就是对投标文件进行总体评估和比较,既按照价格标准又将非价格标准尽量量化成货币计算,评价最佳者中标;

第二是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这项标准是与市场经济的原则相适应的,

体现了优胜劣汰的原则,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仍然是以投标报价最低的中标作为基础,但又不是简单地去比较价格,而是对投标报价要作评审,在评审的基础上进行比较,这样较为可靠、合理;

4.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项规定是要用法定的形式肯定招标的成果,或者说招标人、中标人双方都必须尊重竞争的结果,不得任意改变;

6.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是采用法律形式促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项特定的经济措施,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一种保证措施;

7.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这是规定中标人的履约义务,它是招标投标的落脚点,为此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中标人可以任意毁约,背弃合同,招标投标便成为一种没有实际结果的交易形式。同时,要禁止中标人转让中标项目的行为,谁中标只能由谁来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是一个特定的市场主体,并不能由他人代替,更要防止在转让时产生的种种弊端,所以禁止转让中标项目;

8.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不得再次分包,分包项目由中标人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承担连带责任,这项规定表明,分包是允许的,但是有严格的条件和明确的责任,有分包行为的应当注意这些规定。

百度百科-中标

百度百科-标的

百度百科-招标

什么是下浮让利系数?

下浮让利就是对标底价的一种打折,一般称为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最高限价,即超出限价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限价也是根据项目标底编制后×控制价系数得出。

下浮率即为下浮系数的意思。

假设100W的项目,控制价系数为10%,即100×(1-10%)=90W,这个就是控制价也就是限价。

一般投标报价会低于控制价,若你们投标报价为88.5W,那你们的下浮系数就是(100-88.5)/100=11.5%,即为下浮率。

工程让利承诺书

工程让利承诺书范文

 工程让利作为施工企业对自身权利的处置的意思表示,只要该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即可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因此,工程让利是否有效,应审查该行为是否违反招投标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1、经招投标的工程让利的效力。

 实践中,发包人为压低工程价款,多以与承包人在招投标程序之前,双方进行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的谈判,并签订书面的合同,明确承包人让利的幅度,或承包人单方以承诺书的方式主动作出让利,再例行招投标程序。此种情形是法律禁止的虚假招投标行为,应属无效。

 《招标投标法》第33 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此条为禁止性规范,即低于工程成本价报价竞标为法律所禁止,违反该规定的投标行为无效。该规定有利于维护招标人、投标人的合法利益和自由竞争的正常的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避免投标人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手段不正当地降低成本,以保证工程质量,也是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如果施工企业所作的让利承诺使得其竞标报价低于成本,其承诺则违反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根据《招投标法》第46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投标法》没有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一般而言,合同实质性内容影响或者决定当事人基本权利义务,指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工程质量和工程期限。因此,在双方当事人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之后,承包人的让利行为实质是对工程价款的变更,背离了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无效,特别是在让利行为致使工程价款低于施工成本的情形下。

 2、非招标工程让利承诺的效力

 如前述,让利承诺是当事人对自身财产的自愿处置,属于意思自治范畴。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国家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得对其进行干预。行政机关也不得限制和干预民事主体依据民事基本法律享有的财产自由和人身自由。对于未经过招投标程序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人的让利承诺

 不适用《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应随意干预,应认定为有效。

 一审法院认为,该《承诺书》违反了招投标法律强制性规定,承诺让利的部分也超出了承建工程所得利润,应为无效。二审法院认为,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该承诺书无效,不产生变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遂判决驳回乙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让利承诺书本质上是“黑合同”,招投标活动的基本原则决定了该让利承诺书应认定为无效,承诺让利的原因很复杂,有可能侵害公共利益,并给工程质量带来隐患,坚守中标合同必须信守原则也是规范建筑市场,提高社会诚信的需要。故根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之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中标人出具让利承诺书,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实质上是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应当认定该承诺无效。

 法院裁判要点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承诺书》违反了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且承诺让利的部分也超出了A建筑公司承建工程所得的利润,应归于无效。一审法院遂根据庭审查明的B开发公司已支付A建筑公司的工程款数额等事实,判令A建筑公司向B开发公司返还多收取的工程款520万元。一审宣判后,B开发公司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称原判决错误认定A建筑公司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所作出的让利承诺为无效承诺,A建筑公司中标后的单方承诺让利不可能影响到招投标活动的公正性,现行的《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任何一个法律条款禁止承包人在工程中标后作出单方让利的行为。

 另外,在A建筑公司没有提出有关承诺让利超出承建工程利润的抗辩观点的前提下,原审法院径直认定承诺让利超出承建工程利润显然无任何事实依据。因此,A建筑公司让利承诺依法应当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依据。针对B开发公司的上诉,A建筑公司答辩称,让利承诺书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审法院依法认定无效于法有据。该案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由于在一、二审期间,A建筑公司均未主张其承诺让利后的工程价款低于施工成本,亦未出示相关证据,所以一审法院径行认定承诺让利超出承建工程利润没有事实依据,应予纠正。但A建筑公司承诺对承建工程予以大幅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工程价款的实质性变更,应属无效。二审法院依据上述认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理分析承包人通过招投标程序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又向发包人出具大幅让利的承诺书的法律效力问题,实践中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工程中标签约以后,承包人单方出具让利承诺书对承建工程予以让利,该让利承诺书构成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之规定,该承诺无效;另一种意见认为,承包人在中标后向发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是目前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应认定为有效,但法院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可适当限制让利比例。最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该案二审中采纳了第一种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在该案终审判决后也专门撰文,明确支持第一种意见。其中心理由是:让利承诺书本质上属于“黑合同”。虽然承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系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但发包人对此表示接受认可,双方便形成了合意,从而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如果照此履行,明显与中标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构成对招投标活动基本原则的违反,由此,让利承诺书的内容因与中标备案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而成为“黑合同”,导致该承诺无效,双方结算时仍应该以中标备案合同为准。

 本案给我们的启示不少建设

 工程的发包人在正式签约以后,往往要求承包人出具让利承诺书,基于发包人处于优势地位的市场现状,大多数承包人会认为只要出具了让利承诺书,工程让利部分肯定是打水漂了,于是被动地予以接受,任由发包人把这部分利益装入自己的口袋。通过该诉讼纠纷案我们可以看到,发包人以这种方式侵蚀承包人承建工程的应得利益其实是得不到法律保护的。我们由此得到启示,一旦因方圆以案说法106工程欠款问题发生诉讼纠纷,若让利承诺书属于“黑合同”的范畴,我们完全可以像该案中的承包人那样,从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出发,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据理力争,把承诺让利部分重新争取回来,从而增加一笔可观的效益。

;

投标折扣率95%是什么意思

投标折扣率95%的意思是打九五折。

折扣,指买卖货物时按原价的若干成计价,如按九成,叫九折或九扣。如:以汇票的折扣动用银行的基金。

折扣率是折扣与原价的比率折扣和折让率在数字上和含义上基本都一样,比如一件商品1000元,折扣100块,那么他的折扣率和折让率都是10%,折扣是销售企业让利给。

投标介绍:

投标是一个投标招标的专业术语,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在进行资源勘探、开发矿藏或招商承建工程项目时,也常采用招标方式。

为什么工程不允许随便直接让利

工程让利也是要遵守法律效力的。

工程让利作为施工企业对自身的处置的意思表示,所以工程让利是否有效,应审查该行为是否违反招投标法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在实践中,发包人为压低工程价款,多以承包人在招投标程序之前,双方进行就投标价格,方案等实质性的谈判,并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承包人让利的幅度,或者承包人单方面以承诺书的方式主动让利,在例行招投标程序。此种情形是法律禁止的虚假招投标行为,应属无效。

招标文件中的不让利部分怎么计算(工程让利承诺书)

好了,关于“投标让利是什么意思”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投标让利是什么意思”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