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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重庆邮电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建设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
2020年将继续面向全国选拔运动水平突出、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及计划
1. 招收项目为乒乓球。
2. 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招收人数男生 0-15人,女生 0-15人。
最终专业测试合格考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同时结合运动队建设需求确定,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2倍。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国家规定的 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低于 17周岁( 2003年 9月
1日之前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考:
(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 (含 )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 (含
)以上比赛中获得单打前三名者,省级比赛限省教育厅(或省体育局)主办的赛事,如某赛事有分赛,仅限总决赛。省级及其以上比赛不含各社会组织团体或协会主办的赛事。
(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通过省级单打比赛或全国性比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 (含 )以上证书者。
特别提示:不接受参加过中国超级俱乐部联赛、中国乒乓球俱乐部甲 A比赛及参加全国乒乓球锦标赛(不包括锦标赛预赛)、全运会(包括全运会预赛)的运动员
(包括注册、报名和参赛 )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2 .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 .网上报名: 即日起至 2020年 2月 17日, 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条件的申请者须登录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试点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报名系统” ( /zzbm/gspyddbm/ )进行
报名。学生注册账号
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志愿管理信息,个人照片须上传近一个月的证件照。凡有意报考我校的考生,通过该报名平台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总数不得超过
3 个。
2 . 上传报名材料
( 1) 报名申请表 (系统中导出打印后 由所在中学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 ;
( 2)身份证(正反面);
( 3) 学历证明: 应届生须提供盖学校公章的高三在读证明,往届生须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 4)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及相关的 比赛成绩证书和相应的比赛秩序册
(如遗失可提供当地体育局开具的证明,须含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赛事名称、举办时间及比赛名次等信息) ;
( 5)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
招生咨询电话: 023-62468661、 62468662
监督与投诉电话: 023-62460133
重庆交通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创办于1951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现有南岸校区、双福校区两个教学区。
1.学校全称:重庆交通大学(Chongqing Jiaotong University)。
2.国标代码:10618。
3.主管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
6.办学地址:
南岸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
双福校区:重庆市双福新区福星大道1号,邮政编码:402247。
7.就读地点:普通本科(含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各专业新生在双福校区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各专业新生在南岸校区就读。
8.基本办学条件:
学校学科专业覆盖面广。现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领域、59个普通本科专业,2个本科层次、4个专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有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3万人。
学校教学条件好、实力强。学校占地面积3120亩,校舍建筑面积74万多平方米;图书馆拥有外文数据库30多个、年订报刊2400余种、纸质图书200余万册;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逾2.9亿元。学校有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0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6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卓越计划?专业、1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4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专任教师15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50人,研究生指导教师58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近700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专家教授120余人。中国工程院郑皆连院士、韩其为院士、梁应辰院士等150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学校特聘教授或兼职教授。
学校人才培养质量高。本科毕业生离校时的初次就业率已连续17年达90%以上,年底就业率超过98%。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首批?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09年、2000年连续两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评为?重庆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示范中心?,2013年、2011年、2009年、2007年连续四次被重庆市评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
第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招生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招生专业(类)及招生计划、录取批次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56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六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共计5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共计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招生专业共计4个。其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招生专业为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招生专业为轮机工程技术、航海技术、物流管理、工程造价。我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录取批次最终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我校共计27个普通本科专业按11个大类进行招生。详情请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面推进招生?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九条 对实行?顺序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直至招生计划完成。
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市、区),我校按相关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投档分数相同时,比较相关科目成绩(理工类考生比较?数学+外语?的总分,文史类考生比较?语文+外语?的总分)。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行调剂至该省(市、区)招生计划尚未录取满额且符合录取要求的专业,直至录取满额;对于普通本科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分别投档的省(市、区),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征求考生意见,若专业调剂时,无法联系上考生,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对艺术类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相关省市专业联考成绩。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了招生体检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达到同批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按照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为:文化成绩(不含高考政策性加分)&pide;生源地高考分数总分?100?30%+专业成绩&pide;生源地高考专业联考成绩总分?100?70%。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 对非第一院校志愿、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制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外语语种,但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
第十四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建议女生谨慎填报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
第十五条 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执行。航海技术、航海技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6或以上,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轮机工程技术(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要求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5或以上。
第十六条 我校在重庆市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的要求按照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关科目成绩相同时,我校将参考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情况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的专业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在江苏省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是:B+B(选测科目)4C(必测科目)1合格(技术科目);进档后排序规则是:?先分数后等级?,即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专业的选测科目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我校本科招生专业选测科目为准。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将及时公开新生复查期间的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情况。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按重庆市教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确定收费标准。我校本科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专科学生按学年收取学费。学分制收费即:学年学费按专业学费(各专业标准不同)和学分学费(80元/学分)两部分计收,应交学费=专业学费+学分学费(所修学分?80元)。学费收缴采用学年初预收,学年终结算,多退少补的方式。即在第一学年开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在学年结束时,学校计算出每生的专业学费和实际修读的学分学费总额,然后根据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应收学费总额如大于预收学费额的,差额部分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一并收取;总额未达到预收学费额的,差额在下一学年预收学费时予以抵扣,毕业时一并结算。
普通本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预收:4600元/人?年~6800元/人?年(各专业不同);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一学年学费预收:11500元/人?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修学分按多退少补原则进行结算。
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批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学费标准:23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科专业学费标准:12000~17000元/人?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专业外方学费按外方合作学校当年收费标准缴纳。
双福校区住宿费标准:1000元/人?年。
南岸校区住宿费标准:800元/人?年~1200元/人?年。
以上收费如有变动,以重庆市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 奖助学金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第二十一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我校还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学生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质量奖等多项奖学金,详情请登录:查询。
第二十二条 我校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贷、助、补、勤?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入学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多家企业、社会团体和校友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几十项奖助学金,共同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招生联络及查询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信息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重庆交通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
2.:023-62652497(语音电话)023-62652498;
3.电子邮件:zsk@cqjtu.edu.cn;
4.官方微信:重庆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5.QQ在线咨询:2314676741、2212221026、2532392076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学校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接受各级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的监督,监督电话:023-62789036。
第二十六条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按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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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24高考报名时间表
重庆2024高考报名时间表介绍如下:
2024年重庆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1月7日。每天开放时段:早7点到晚11点。
1、高考的介绍: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参加考试的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分理工农医(含体育)、文史(含外语和艺术)两大类。
教育部要求各省(区、市)考试科目名称与全国统考科目名称相同的必须与全国统考时间安排一致。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考生成绩,按照招生章程计划和扩招,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重庆高考政策变化:
(1)强化思想道德考查:高考将强调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养、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总体核查。
(2)提高物理、化学等科目难度:要求学生掌握更深入的知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及强化基础知识。
(3)发挥体育科目的引领作用:加强体育基础和专业素养,同时强调素质评价与技能培养相结合。
高考的注意事项:
1、考前3天,适当复习:
在考前3天,很多考生认为万事大吉,完全不沾书本,这是十分错误的。此时,重要内容虽然已经掌握,但还是要活当浏览一下,如历史、地理、政治的基本知识,语文的文学常识,英语的单词,数学的公式等。
2、考前1天,注意细节准备:
在考前1天,考生关键是做好备考的细节工作:比如饮食要遵循自己平时的饮食习惯,不要参加周烈的运动以免体消耗过大,要熟悉考场选择好到达考场的路线,认真检查考试时所使用的准考证、文具等,避免第二天出现遗漏现象。
3、进入考场,先熟悉环境:
考试当天上午,考生可以适当提早到达考场,选择自己最熟悉、干扰最少、路程最短的线路,避免因太早达考场而紧张或太晚到考场而匆匆忙忙。一股提早半小时到达考场即可。
重庆专升本政策改革2024
重庆市专升本政策改革2024年将实施新的政策,旨在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就业和推动经济发展。相关知识如下:
1、新政策将加强职业教育与产业对接,鼓励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实践教学和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同时,政府将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建设更多的实训基地和实验室,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2、新政策将优化专业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调整专业结构,增加新兴产业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减少传统产业相关专业的招生规模。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高校教学质量的监管,确保毕业生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新政策将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鼓励高校与国外知名大学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吸引更多的国际学生来重庆学习交流。同时,政府还将支持高校教师赴国外进修学习,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新政策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培养他们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政府还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项目的发展,为他们提供必要的资金和资源支持。
重庆专升本的相关知识如下:
1、报名条件:重庆专升本的报名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考生必须是重庆市内的专科学生;其次,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学习表现和综合素质;最后,考生必须通过相应的选拔考试才能获得升本资格。
2、考试科目:重庆专升本的考试科目主要分为文化科目和专业科目。文化科目通常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专业科目则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3、考试形式:重庆专升本的考试形式通常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知识水平和综合能力,面试则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际应用能力。
4、升本后待遇:成功通过重庆专升本的学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和待遇与普通本科学生相同。完成本科阶段的学业后,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注意事项:重庆专升本是一项重要的教育选择,需要考生认真对待。在准备考试时,考生应该注重全面的复习和知识的积累,同时也要注意调整好心态,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
重庆高考报名条件
重庆高考报名条件:
1:考生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重庆久居。
2:考生具有重庆普通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①考生父或母属重庆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②考生父或母属重庆区县级(含)以上政府规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投资者,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③考生父或母为驻重庆部队现役军人,考生随军将户籍落户重庆的;生父或母因复员(转业)到重庆,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④考生因父或母工作调动,考生随父或母将户籍落户重庆的。
⑤考生因家庭变故(指父母离异、死亡等非正常情况),考生随父或母或监护人将户籍落户重庆的(父或母或监护人原户籍应为重庆)。
⑥考生为持有重庆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人。
3:原户籍非重庆的考生(除普通类第2项规定情况外),考生及父或母须落户重庆3年及以上,考生须具有重庆普通高中连续完整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非重庆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及父或母至少-方须具有重庆公安机关颁发的3年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年重庆普通高中连续完整学籍并实际就读,欺或母须提供在渝3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供连续3年及以上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材料)。
5: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重庆的。具有普通类报考条件规定情况之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报考普通类。
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起,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普通类,须提供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证明(经市教委批准设立的具有艺术、体育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除外)。
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依据《西南政法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二学士学位招生适用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第三条学校遵循“综合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录取原则。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六条学校代码:10652。
第七条办学性质、类型和办学条件:我校是教育部批准,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现有在校学生23000余人。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第九条渝北校区所在地: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十条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台湾免试生、优秀华侨和港澳台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及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审定本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本科招生计划。2021年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第十五条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为招生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将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不录取无志愿考生。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考生若服从调剂且身体条件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进档不退。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八条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本科一段线。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九条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就业,参照行业用人标准,针对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学类专业考生,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身体条件基本要求为*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份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1.60米以上;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未婚,年龄在22周岁以下,(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各省无特殊要求的参照普通高考体检结果。
第二十条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将进行适当调整。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高水平运动队等非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不适用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采用“3+1”培养模式,由西南政法大学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我校完成前3年的学习,且雅思成绩达到6.5分以上,可赴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毕业时同时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英国考文垂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证书。该项目部分课程采用全英文授课模式,外语基础薄弱者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学校所有专业均无往届生与应届生区分与限制。在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学校按照分数优先、不设专业级差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的顺序,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按照所在省考试院的同分规则进行排序,如果考试院未规定同分规则,则新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中的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他省份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成绩。
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份,除执行以上条款规定外,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一)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二)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重庆市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直接投档到专业。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海南省、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湖北省、江苏省考生由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其相关规定按专业组投档,学校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将在专业组内缺额专业中进行调剂录取;对不能满足所报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高考改革省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
第二十五条录取到专业大类招生的考生,进校后按学校专业大类分流方案进行专业分流,大类及包含专业如下:
公安学类(含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
工商管理类(含审计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及法律专业);
经济学类(含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专业)。
第二十六条为便于管理,录取到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配至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六个学院学习。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由经济法学院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十七条“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专业为法学专业,学生在完成双学位专门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学历为法学。录取到“法学+”双学士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的考生在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管理。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双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双学位项目中的法学以外专业就读。
第二十八条重庆市学位委员会(渝学位函〔2021〕4号)批准的“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项目为我校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联合学位项目,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为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且达到两校学士学位要求的,可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证书、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在西南政法大学学位证书上标注)。联合学士学位项目录取的学生1-3学期在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4-8学期在西南政法大学就读。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两校联合办学协议执行。学生入学后确因成绩或其他个人问题不适宜就读联合学士学位项目的,经学校审批后,转入到国际法学院普通法学专业就读。
第二十九条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面向全国开展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简章,详情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三十条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三十一条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书面延期报到申请的学生,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三十二条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21级各专业学年制收费标准如下(供参考,2021年收费标准以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为准):
(一)学费
1.普通专业(除英语、德语、法学(中外合作办学)外)及“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法学+法语”联合学士学位办学外的其他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
2.英语、德语专业、“法学+法语”联合办学项目、“法学+英语”双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
3.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习期间的学费按照英国考文垂大学标准收取;
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上公布。
(二)住宿费
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校园地助学贷款),并参加勤工助学及社会实践活动。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学与注册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新生应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14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14日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身体和资格条件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网址:
本科招办电话:023—67258088,67258829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本科招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
西南政法大学微信公众号:xinanzhengfa-swupl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879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重庆全国高考人数
30万左右。
高考一般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高考。
是合格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参加的全国统一选拔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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