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一起探讨四川大学招生计划的问题。我将用专业的态度回答每个问题,同时分享一些具体案例和实践经验,希望这能对大家有所启发。

川大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是什么(四川大学和电子科大到底哪个好)

川大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是什么

双证研究生全网可查,点击了解详情川大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有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高级工商管理、护理、体育教学、水利工程、电子与信息、风景园林、机械工程等。

川大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面向四川招生,因要求面授上课,所以距离上不应过远。方便在指定地点进行学习的人员,可以考虑是否有适合的专业。

川大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条件

川大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类专业与非管理类专业的条件存在区别。管理类:本科毕业从事工作3年及以上;专科毕业从事工作5年及以上;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从事工作2年及以上。非管理类:本科毕业即可报考,或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专科需要在毕业满2年的情况下报考。考生明确专业后,应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报考。适合上班族提升学历,点击了解详情

扩展

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 “211工程”、“985工程”,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强基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中国研究生院院长联席会会员、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自主划线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更多关于在职研究生的相关信息,推荐咨询尚德教育院校费用报考条件,点击了解详情。尚德机构LOGO三种颜色分别代表尚德机构三股力量:蓝色是前端和中端、组织的开始,也是理性之源;红色代表后端、组织的支撑,也是人文之源,**代表产品技术端、组织的发力点,也是科技之源。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223年的本科生招生指标如何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1.专业考试要求

报考艺体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艺体类专业考试。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漫画本科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关专业考试。四川省考生报考我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本科专业须参加设计类专业考试,漫画专业须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环境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影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专科专业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

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编导类专业考试。

报考舞蹈表演(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舞蹈类专业考试。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

报考体育教育、休闲体育(本、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

2.成绩认定

(1)文化成绩

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关批次、文化控制分数线。

(2)专业成绩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考(联考)的,我校承认考生统考(联考)成绩,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联考)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

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统考(联考),经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我校承认考生参加其他本科院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须达到该校相关批次、专业合格线,并在志愿填报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该校同类专业考试的合格证复印件。

四川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名额

2020年四川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计划招收53人。

物理学是一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物理学类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理学学位。物理学专业培养掌握物理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数学基础和实验技能,能在物理学或相关的科学技术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技术和相关的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川大学和电子科大到底哪个好

四川大学和电子科大各有千秋。

四川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计划招生9200人,和往年基本持平,其中在四川省内招生2368人(艺术生109人、文史类289人、理工类1970人),本地生源占比26%。 而电子科技大学面向全国计划招生5020人,较去年增加10人。

虽然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规模远小于四川大学,但电子科技大学的四川本地生源比例并不算高,2020年电子科技大学(校本部)在四川共投放517个招生名额,电子科技大学沙河校区在四川投放550个招生名额,两校区在四川的招生计划占总计划的21%。

通过对四川大学在川招生计划汇总发现,招生计划超过60人的专业全是理工类,其中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电子工程及其自动化4个专业(类)在川招生计划超百人。

计算机类专业在四川共计计划招生163人,电子信息类共计计划招生125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共计计划招生124人,电子工程及其自动化共计计划招生110人。这4个专业在川计划招生总数522人,超过电子科技大学校本部在四川招生计划总和。

特色学科和专业对比:

虽然四川大学是一所综合类院校,但其比较有实力的学科主要集中理、工、医领域。在学科评估中,四川大学有16个学科进入A类 (人文社科2个、理学3个、工学4个、医学4个、管理学3个),不过川大只有1个口腔医学获评A+,其口腔医学(五年制)专业面向本科生招生,不过这个专业四川省外招生人数是很少的(平均每省2-3人)。

值得一提的是,川大的高分子材料工程比较有知名度,此前华为公司就看中了该领域并与四川大学签署了长期合作协议。四川大学高分子材料领域作为国内最早最大的高分子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有许多创新成果可以应用于华为终端和整机,也可为华为输送更多的高分子领域创新人才。

华为方面表示,愿与川大在高分子材料领域、金属材料领域、计算机领域、通信领域、工业设计等领域开展深入广泛的合作。

另外川大在计算机软件领域也有一定实力,华为天才少年计划一度登上热搜,其中四川大学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的一名研究生经过华为公司多轮面试的高难度选拔,最终脱颖而出,成为西南地区首位入选华为“天才少年计划”第一档的学生。

四川大学和电子科技大学的招生计划有很大不同,川大招生比较多的省份集中在西南地区,而电子科技大学除了四川外,主要生源地集中在中东部地区,像安徽、河南、河北、山西等省。

2012年四川大学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四川大学2012年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 University。

第三条 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由原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四川大学、成都科技大学和原卫生部直属重点大学华西医科大学经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基督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座落在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成都市,现有望江、华西和江安三个校区。

第四条 四川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投诉电话:028-8540402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四川大学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结合近年来我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的思路,科学合理编制来源计划。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一条 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分数级差的确定以调档线上所有考生的专业志愿满足率最大为标准,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一般不超过3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二条 四川大学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报。

第十四条 外语类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0%,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外语口试,则考生需要加试口语,且应该成绩合格;金融学、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达到满分的75%;其他专业原则上要求学生外语成绩及格。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工业设计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需求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对国防定向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第六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坚持原则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二条 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定《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承诺书》,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者须回避。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国防定向生、艺术类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 在江苏省我校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 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 级差分为A加3分,B加1分;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招生联系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含传真)。

电子邮件: [email?protected]

网址:www.gotoscu.org(教育网)www.scuzjc.net (公众网)。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8年四川大学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

#高考# 导语四川大学(Sichuan University)简称“川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以下是 为大家整理的《2018年四川大学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供您查阅。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文件精神,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四川大学,英文译名:SichuanUniversity。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四川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2017年,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四川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经过两次合并而成。原四川大学起始于1896年四川总督鹿传霖奉光绪特旨创办的四川中西学堂,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近代高等学校;原成都科技大学是新中国院系调整时组建的第一批多科型工科院校;原华西医科大学源于1910年由西方*教会组织在成都创办的华西协合大学,是西南地区最早的西式大学和国内最早培养研究生的大学之一。四川大学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府之国”的成都,现有望江(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华西(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和江安(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三个校区。

 第四条四川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四川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四川大学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高校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常设由校长、相关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制定本科招生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常设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充分发挥其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招生就业处作为本科招生的执行机构,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四川大学设立招生监察工作组,由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监督电话:028-85404020。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在教育部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认真落实各类专项计划,努力促进区域和城乡入学机会更加公平。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报名人数、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及学校发展思路等因素,在往年的基础上逐渐调整分省计划,促进入学机会公平。预留计划为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等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四川大学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若计划未完成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在本科第一批次线上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批次)四川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

 第十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会计学(ACCA)专业不进行调剂录取;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

 第十一条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总和高者优先;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相同,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第十二条上海市和浙江省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四川大学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四川大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按照国家政策性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四条外语类专业要求英语或本专业语种,其他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口腔医学专业由于学习、就业的特殊性,建议习惯左手做事(俗称左撇子)的考生不报考。

 第十六条四川大学匹兹堡学院,引入了国际一流大学的办学理念、课程体系、师资力量及优质教育资源。工业工程类(中外合作办学)、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6.5万/年,入校后只允许在匹兹堡学院内申请转专业。

 第十七条护理学专业采取单独投档模式按专业投档,入校后不转专业。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四川大学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四川大学将在《四川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中公布学费标准、专业要求、色觉异常专业受限情况及大类所包含专业,请考生认真阅读后谨慎报考。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四川大学执行《四川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川大教〔2017〕126号)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工作。考生须诚实守信,凡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条按照属地化原则,四川大学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缓交等手续。

招生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四川大学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签订《四川大学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责任书》。

附 则

第二十三条四川大学对保送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国家专项和高校专项(励志计划)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本校的相关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四条四川大学在江苏省理工类专业选测科目为物理,文史类专业选测科目为历史,选测等级要求为AA以上(含AA),录取办法采用等级级差法,级差分为A+加6分。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以《四川大学201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为准,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要求必须达到4C3D。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四川大学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通过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四川大学地址:

 (望江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邮编:610065

 (华西校区)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17号邮编:610041

 (江安校区)成都市双流区川大路邮编:610207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028-86081605传真:028-85408370

 招生咨询邮箱:nic8401@scu.edu.cn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川大在职研究生招生专业是什么(四川大学和电子科大到底哪个好)

好了,今天关于“四川大学招生计划”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四川大学招生计划”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