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符合城区 公办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并报城区教育辅导中心审批。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二、招生原则

根据城区各公办小学招生计划和生源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划片免试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