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市特殊教育学校:

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1.明确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儿童少年。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所在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报当地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留存医疗机构诊断证明。

2.坚持控制班额招生。各区县要持续扩充城镇义务教育学位资源,加大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已建成学校投入使用,严防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新招年级班额要全部控制在55人以下。有条件的区县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