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公办园(含普惠性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1.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海宁市户籍,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新生年龄超过规定的出生日期或户籍迁入时间在截止时间后的,均不受理网上登记申请,请直接参加现场预报名。

非海宁市户籍的新生申请就读公办园,不参加网上登记,直接参加第二次现场预报名。

(二)申请民办园的新生条件

1.出生日期为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

2.海宁市户籍或家长在海宁市落户、购房、经商、务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