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官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为人乐观、积极向上,无不良嗜好;

3.熟悉军事训练,能独立开展军事训练课程;

4.语言表达清晰,声音洪亮,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5.够吃苦耐劳,对师生有爱心,善于与学生沟通,具有高度责任感;

6.品行端正、有担当、执行能力强、热爱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有技能方面的特长;

7.高中含职高及其以上学历;

b8.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优先条件

师范、体育或警察院校毕业的本、专科大学生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