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学校的办学,改善办学条件。

选择登记为非营利学校的,需要修改学校章程,履行新的登记手续,继续办学。但是,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不得进行义务教育阶段的节假日的时间的学科类教学和辅导。